• 索 引 号:LY07916-2500-2023-00007
  • 备注/文号:漳官政〔2023〕9号
  • 发布机构:漳平市官田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5-25
  • 内容概述: 官田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官田乡2023年省下达乡镇交接断面水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官田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官田乡2023年省下达乡镇交接断面水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3-05-25 09:17
 官田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官田乡2023年省下达乡镇交接断面水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乡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官田乡2023年省下达乡镇交接断面水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官田乡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3日

 

 

官田乡2023年省下达乡镇交接断面水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落实好漳平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的决策部署,根据漳平市河长办《2023年省下达乡镇交接断面水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精神,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深入开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为抓手,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更加突出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治水,着力在“河道问题,岸上整治先行”上下功夫,追根溯源、全力整治、建立机制、长效巩固,全面打好省下达我乡圩村公园桥交接断面水环境整治攻坚战,不断提升流域水环境质量。

二、目标任务

按照水质“只能变好,不能变坏”的目标要求,力争省下达我乡圩村公园桥交接断面水质监测监管工作保持在Ⅲ类水,2022年度水质不稳定断面得到有效整治,水质进一步改善,确保达到考核要求。

、攻坚重点任务

(一)流域断面水环境提升攻坚。认真推动省河长办下达的我乡圩村公园桥交接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工作,重点针对水质不稳定的官田圩村公园桥等断面开展水质巩固提升攻坚,于7月底前完成整改,达到Ⅲ类水质。

牵头领导:刘良

牵头单位:河长办、环保站、官东村、官西村

(二)加大流域内畜禽养殖排查整治力度。由乡畜牧站负责,督促落实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长效管理机制,以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为重点,对禁养区的畜禽养殖场全面实行建档立卡管理,构建“乡统一领导、部门协同管理、各村日常巡查、养殖主体负责、社会监督支持”的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网格化监管工作格局;加大对畜禽养殖污染监管力度。由乡环保站负责,加大查力度,严肃查处偷排废水的养殖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各村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新建改建扩建养殖场问题。

责任领导:王晋航

责任单位:畜牧站、环保站、河长办、执法队、规划所

(三)入河排污口整治攻坚。加强流域内入河口日常监督管理,常态化开展巡查、检查。开展入河排污口水质监督性监测工作,对现有所有入河排污口进行监督性监测,包括工业排污口、各村污水排污口、农业排水口及其他排水口等。

责任领导:刘晓颖

责任单位:环保站、畜牧站、水利站、河长办

(四)加强河道巡查。充分发挥河段长、村级河长、河道专管员职能,定期开展巡河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反馈问题、解决问题,乡环保站定期检测水质,分析水质变化的原因,寻找水质变差的源头,及时解决水质污染问题。

责任领导:刘良

责任单位:河长办、环保站

、时间和工作安排

2023年4月上旬至年底,分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4月上旬)。针对工作目标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分解细化工作目标,明确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官田乡圩村公园桥交接断面水质监管工作责任乡级河长、责任干部、责任单位和整治时限。

(二)开展自查阶段(2023年4月中旬至下旬)。结合攻坚重点任务,认真开展溯源排查工作,分析水质不稳定不达标的具体原因和问题,要求河道专管员加强巡查,查找水质不达标的原因。组织全乡干部召开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动员布置会,要求于4月24日前列出问题清单或重点监管工作内容,以及针对问题清单或重点监管工作内容提出具体整治或监管措施。

集中攻坚阶段(2023年5月上旬至7月底)。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全力攻坚克难,扎实完成圩村公园桥交接断面问题整改,确保完成攻坚既定目标任务。乡河长办将组织力量,保证白溪官东段河道水闸阀门长期开启,从4月份开始至7月底,乡环保站对圩村公园桥交接断面水质加密监测,每半个月开展1次监测结果抄送市级流域河长,做到断面水质状况充分掌握、时时跟踪。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3年8月上旬至年底)。河长办将通过跟踪督办、集中扫尾、“回头看”等方式完成专项行动重点任务目标,防止已整治问题反弹回潮,持续巩固提升专项行动成果,稳步提升水环境质量,确保2024年在2023年专项行动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提升,保持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的良好势头。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省下达乡镇交接断面水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专班,明确工作专班责任领导,并实施“一周一调度”“项目化”“清单化”工作机制,对具体攻坚任务要细化分解目标、明确整改时限、落实工作责任,不折不扣落细落实到位。

(二)强化管理考核。河长办将专项行动工作和整治成效、巩固提升工作作为河长制日常督查重要内容。同时,对断面水质进行过程性管理,参照《龙岩市流域水质考核管理办法》和《漳平市流域水质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三)强化工作落实。不折不扣扛起政治责任,全力攻坚克难,推动各类问题整治到位。认真对照工作方案要求,按时按要求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实实在在认真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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