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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2026年高考、中考和端午节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
发布时间:2026-05-29 16:46 来源:漳平市市场监管局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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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各相关经营主体:

  2026年高考、中考和端午节临近,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障广大学生、家长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公平、诚信、放心的市场环境,现提醒告诫如下:

  一增强守法自觉,落实主体责任

  宾馆、酒店、餐饮饭店、商场超市、图书文具、停车服务等各相关市场经营主体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认真落实价格管理主体责任,加强价格自律,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二严格明码标价,规范收费行为

  各相关经营主体要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做好价格公示。通过网络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应当在网页以文字、图像等形式醒目标示价格。价格变动应及时调整,不得价外加价,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依法合规经营,恪守诚信承诺

  各相关经营主体不得采用低标高结、虚假折价、减价和价格比较等手段,或者使用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标示价格,实施价格欺诈。通过网络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要严格履行价格承诺,不得在订单生效后,单方面取消订单、擅自提高价格、违规捆绑销售其他商品或服务。

  四倡导理性消费,遏制“天价”粽子

  商超、酒店、网店等销售和提供生产、定制服务的经营主体要严格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过度包装和“天价”粽子治理要求,自觉抵制粽子、茶叶等高档化、礼品化倾向,推动节日消费回归理性。

  五强化监管执法,严肃追责问责

  高考、中考和端午期间,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市场价格巡查力度。对经提醒告诫仍不整改的,将依法从严查处,并对典型案件进行公开曝光。希望社会各界对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相关消费凭证并拨打12315进行投诉。市场监管部门将快速核查、依法处置。

  漳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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