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国内生产总值(GDP:指按市场价格计算的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它有三种表现形式:从价值形态看,它是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全部货物和服务价值超过同期投入的全部非固定资产货物和服务价值的差额,即所有常住单位的增加值之和;从收入形态看,它是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创造并分配给常住单位和非常住单位的初次分配收入之和;从产品形态看,它是最终使用的货物和服务减去进口的货物和服务。

在核算中,GDP的三种表现形态表现为三种核算方法,即生产法、收入法(分配法)和支出法。年度GDP的核算以生产法和收入法为基础,通过全面布置调查表和开展抽样调查、重点调查的方法,收集、汇总各基层单位反映生产经营状况的统计、会计核算数据,在计算分行业增加值的基础上核算GDP。季()GDP与年度GDP在基本概念、口径范围上一致,但由于时效要求更高、资料来源不足,所以主要依赖相关指标采用增加值率法和速度推算法进行测算和评估。

对于一个地区来说,称为地区生产总值或地区GDP

     三次产业:目前我国的国民经济核算采用最新的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第三产业是指除第一、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还包括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服务业,采矿业中的开采辅助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