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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部分医保药品单列门诊统筹支付的通知

    答: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医保谈判药品落地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19〕73号)和《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部分医保药品单列门诊统筹支付的通知》(闽医保〔2020〕92号)精神,合理引导定点医疗机构在门诊使用适宜的医保药品,更好满足参保人员用药需求,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对在门诊治疗使用的部分医保药品实行单列门诊统筹支付。药品目录及详情可通过龙岩市人民政府官网http://xxgk.longyan.gov.cn/ybj/gkml/0200/202012/t20201229_1752725.htm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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