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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平市发展和改革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

     一、职能调整

(一)划入的职能    划入经济体制改革职能。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龙岩市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方针、政策;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调节目标及调节政策,协调、衔接和平衡各主要行业规划和相关的政策措施。

(二)组织做好全市社会总需求与总供给等重大关系的协调平衡工作;搞好资源开发、扶贫开发、生产力布局、第三产业发展、城市化、生态环境建设等规划工作,引导和推进全市经济结构优化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促进可持续发展。

(三)研究分析全市社会资金平衡和财政、金融以及经济与社会发展的运行情况,进行宏观经济监测、预测、预警,提出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建议;参与研究财政金融政策,提出综合运用财税、信贷等重要经济手段的政策建议;参与研究提出直接融资的政策建议。

(四)提出全市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与投资方向,规划重大项目的布局;编制全市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及重点建设项目计划;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投标工作;负责安排或转报漳平市重大建设项目和按管理权限审批建设项目;组织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参与安排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指导与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负责全市重大建设项目的立项、可研、开工报告、后评价等的管理和协调,会同市有关主管部门审查项目初步设计;组织和管理重大项目稽查工作。

(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资的发展战略、总量平衡与结构优化的目标及政策;提出全市利用外资的总规模和投向;参与境内外招商引资工作。按权限审批或审核转报外商直接投资项目。组织有关部门审核上报利用国外贷款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

(六)做好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与国民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推进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研究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七)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投融资、计划等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研究制定有关全市经济工作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协调和组织实施。

(八)负责重点建设项目和为民办事项目的筛选和管理协调工作。

(九)做好国防经济动员工作;负责协调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之间的关系;组织协调国民经济动员保障工作。

(十)贯彻执行和监督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福建省价格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条例、规章及价格方针、政策。

(十一)调控本市价格总水平,按照价格管理权限,制订和调整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重要商品价格与重要收费,并对其进行管理;开展价格成本调查审核工作,建立市场价格监测制度。

(十二)负责维护本市行政区域内正常的价格秩序,指导、监督、检查本市价格工作,管理价格认证和价格学会工作,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十三)协同市财政局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立项、管理和收费标准的管理;组织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制度和开展年度审验工作。

(十四)归口管理漳平市经济信息中心(网管中心)、漳平市物价检查分局和漳平市价格事务所。组织开发信息资源、实施政府信息上网工作并提供技术支持,发布宏观经济信息更好地为政府部门及社会公众服务。

(十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市委、市政府关于乡(镇、街道)党政任期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并负责龙岩市对我市、市对乡(镇、街道)考核结果汇总工作。

(十六)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工作。

(十七)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发展计划局内设7个职能股室。

(一)秘书股

负责文电秘书、会议组织、保密档案、党政务信息、督查、督办协调等日常政务工作;负责拟定本单位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以及贯彻上级有关工作会议部署情况的上报反馈;负责本机关财务、资产管理、保卫和接待等行政事务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本机关及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干部考核、劳动工资、教育、计划生育、职称评定、干部培训等工作;负责办理本机关及直属单位工作人员出国出境手续。

(二)综合股

负责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年度计划,包括年度的经济总量平衡、发展速度、结构调整的目标及政策措施;综合分析宏观经济形势,搞好经济运行动态的预测、预警与分析,并及时提出对策建议;开展经济运行的重大问题调研;负责综合性报告的起草;做好经济、社会、国防动员计划的衔接工作。

研究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生产力布局、总量平衡和结构调整的目标及政策建议;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发展规划,衔接平衡各行业规划及政策,监督检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的执行情况,提出规划的调整意见。

负责拟订全市性的价格方针、政策和全市年度物价工作计划;参与制定和实施全市性的价格改革方案;收集汇总全市物价工作情况,起草物价工作综合性文稿;组织开展价格政策的研究工作,提出我市有关价格的规范性文件和法规的清理、废止或修订意见。

研究制定市对乡(镇、街道)党政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及考核结果的汇总、龙岩市对我市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指标的核对;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投资股

研究有关投资的宏观调控政策,监测全社会固定资产的运行;组织编制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与投资方向;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省有关规定,组织、协调、监督项目建设招标投标活动中的相关工作;负责编制全市重点建设项目年度计划;参与安排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指导监督政策性资金的使用方向;研究提出城市化发展战略规划,衔接平衡建筑业、房地产业专项发展规划;会同有关股室审批基本建设项目;上报和安排下达上级计划部门有关专项基建资金及项目前期经费。

(四)社会事业股

研究提出全市社会事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发展方向、总体布局;组织协调市直相关部门编制全市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广电、体育、旅游、人口、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负责上报社会事业发展项目和下达专项补助资金及其使用管理;检查监督补助项目实施情况,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大中专招生计划以及人才引进等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社会保障的协调与管理。

(五)价格管理股

负责管理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电力水利工程、城市供排水、民用燃料等商品价格;规范政府定价行为,组织完善价格决策听证办法;完成上级下达的工农业产品成本调查任务。

贯彻实施中央、省和龙岩市房地产价格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管理、监督;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廉租住房租金;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房地产价格评估、基准地价和土地出让价格的管理工作;负责核实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及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年度审验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定商品价格的改革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处理有关房地产价格的争议。

负责上报国家计委下达的“三项监测”。

(六)收费管理股

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和省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性收费政策,负责管理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医疗卫生、环保、旅游、文化、教育、电视、金融、邮电、交通运输、车辆通行、公交等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价格和经营性中介服务价格;按照管理权限制定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性收费标准;会同市财政局负责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立项申报审批工作,组织实施收费许可证制度及开展许可证年度审验工作;开展清费治乱减负工作;负责全市行政事业性单位、中介服务机构的收费监管工作;组织指导监督有关业务部门的经营性收费项目管理;协同处理全市行政事业性、经营性收费方面的争议。

(七)经济体制改革股

负责研究制定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政策、规划,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推进经济社会专项改革方案;提出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和建议,督促、检查经济体制改革落实。

指导和推动全市产权制度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研究提出我市酱市场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企业股份制改革和上市工作;研究证券、期货市场发展总是并提出有关政策建议。

汇总管理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种信息资料,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和分析,组织经济发展和改革调查研究,进出对策、建议。

(八)党组办公室与秘书股合署办公

根据漳委[2002]58号文件规定的党组职责,具体负责日常事务性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布置的有关工作。

四、挂靠单位

(一)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经济动员办公室

贯彻国务院、中央军委和上级有关经济动员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指示,在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的领导下,制定全市经济动员具体规定;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和审核国民经济固定资产项目与国民经济动员项目的衔接与结合;了解和掌握与国民经济有关的科研和生产情况,结合本市经济建设提出国防需求;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与国民经济有关的规划、计划;组织国民经济平战结合、军民结合技术的研究、推广与应用,增强国民经济动员潜力;负责全市经济动员潜力调查统计工作,研究落实地方经济、技术资源储备,指导组织技术力量动员演练;指导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的国民经济动员工作;战时组织领导全市经济动员的实施工作;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有关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布置的有关工作任务;完成市发展计划局分配的有关工作任务。

(二)市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组织编制全市重点项目中长期规划、前期工作计划、在建项目计划,组织研究提出重点项目的资金筹集和年度资金平衡方案;组织协调重点项目的前期、建设和筹资工作,跟踪、检查、督促、通报重点项目计划执行情况,负责重点项目年度目标考评工作;负责对市级出资和受上级委托的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投标、建设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以及投资概算控制等进行稽查;会同市发展计划局相关业务股室组织申报、争取重点项目前期经费;参与基本建设重点、大中型项目的审查审批、招投标、概算调整、竣工验收后评价等项目管理工作;负责重点项目方面课题调研和相关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布置的有关工作任务;完成市发展计划局分配的有关工作任务。

负责做好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的跟踪管理工作。

(三)项目推介办公室

负责科技成果对接、技术需求项目的组织申报和企业技术难题的征集、“6.18”项目成果交易会参会企业和人员的组织等管理工作;组织和协调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对接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的检查和跟踪服务;组织申报和争取基础上成果转化扶持资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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