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工作要求,我办将定期(每季度末)公布市直有关部门(乡镇、街道) “放管服”改革具体措施。现将第四季度39个市直部门(乡镇、街道)“放管服”改革具体措施共138项予以公布。
附件:漳平市市直部门(乡镇、街道)第四季度“放管服”改革具体措施
漳平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