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建设单位:
为加强全市建设项目土方综合利用管理,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根据市政府的部署要求,自2020年6月起,全市各建设单位建设项目凡有涉及土方工程的,应在招标前(未招标的项目在开工前)5日将土方工程等相关信息报送漳平市住建局备案(详见附表)。
附表:土石方信息报备表
漳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6月8日
附表
土石方信息报备表
建设单位名称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填土(立方米)
弃土(立方米)
计划开工时间、竣工时间
(填方)处置方案
弃土处置方案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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