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漳平台创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住 址: 漳平市永福镇李庄村***层。
法定代表人:黄向荣,总经理。
经查实:你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你公司建设的漳平(永福)台缘山庄酒店装修改造项目存在项目未公开招标就进行开工建设的行为。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为证:询问笔录、《预算审核报告》、《工程审核书》书面材料等原始资料为证。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现决定对你公司作出如下处罚:按照永福台缘山庄装修改造项目工程《工程审核书》价款16096601元(壹仟陆佰玖拾陆万陆佰零壹元)处千分之五的罚款,罚款金额80483元(捌万零肆佰捌叁元整)的行政处罚。
你公司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漳平市行政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缴交行政处罚罚款。
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漳平市人民政府或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漳平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漳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3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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