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122-0500-2020-00005
- 备注/文号:漳文体旅〔2020〕15号
- 发布机构:漳平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3-18
- 内容概述: 漳平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关于印发《2020年 漳平市体育场地统计调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文化站、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体育场地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福建省体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体育场地调查工作的通知、《龙岩市体育局关于印发<2020年龙岩市体育场地统计调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经研究,现将《2020年漳平市体育场地统计调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漳平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0年3月18日
2020年漳平市体育场地统计调查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体育场地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福建省体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体育场地调查工作的通知》、《龙岩市体育局关于印发<2020年龙岩市体育场地统计调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在2019年体育场地统计调查工作基础上,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体育场地调查目的
体育场地调查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周期性普查为基础,以经常性抽样调查为主体”的统计调查管理要求,建立体育场地统计长效机制的基础性工作,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体育强国建设纲要》提出的人均体育场地面积2035年达到2.5平方米的重要制度和方法设计。
漳平市2020年度体育场地调查是在2019年福建省体育场地全面调查工作的基础上,对全市范围内新增体育场地进行全面调查(除军队和铁路系统外),该项工作是落实《福建省体育事业“十三五”规划》、《福建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体育产业发展促进体育消费十条措施》 提出的人均场地面积发展目标的重要内容,是为“十四五”提供决策依据,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建立健全全民健身基础数据库的重要内容。
二、调查范围
本次调查和统计范围为我市所有行政区划内除军队、武警和铁路系统外各行各业各单位的新增的体育场地。2020年场地调查标准时点为2019年12月31日,调查登记时,时点指标填写2019年12月31日数据,时期指标填写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数据。
三、调查内容
体育场地及其管理单位的主要基本情况,包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名称、所在地址、机构类型、行业类别、场地类型、场地名称、建成年份、资金来源、体育场地数量、体育场地面积、体育场地建筑面积和固定坐席等,相关标准和规范按照《全国体育场地统计调查制度》(国统制〔2018〕138 号)要求执行。
四、调查方法
全面调查。
五、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
(一)健全组织
为加强对本次体育场地统计调查工作的领导,成立漳平市体育场地统计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 陈祖丰
副组长: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副局长 张洛平
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副科级领导 林巧玲
成 员:桂林街道宣传统战委员 郑明德
吾祠乡宣传统战委员 苏炳才
灵地乡宣传统战委员 陈振东
象湖镇宣传统战委员 苏喜斌
菁城街道宣传统战委员 陈淑香
双洋镇宣传统战委员 易维金
官田乡宣传统战委员 陈永盛
溪南镇宣传委员 练长华
南洋镇宣传统战委员 叶 芳
芦芝镇宣传委员 李丽晨
拱桥镇人武部部长 黄佳斌
赤水镇宣传统战委员 曾文发
西园镇宣传统战委员 郭秋冬
新桥镇宣传委员 杨新木
永福镇统战委员 陈士科
和平镇宣传委员 黄晓妹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主任由陈俊磊同志担任,成员:邓立亮、陈新。
办公室地址:漳平市桂林路161号广电大楼十楼
办公室电话:0597-7822106
联络员:林建兰15280830156、陈德贵 18950883569
(二)组织实施
按照“全国统一领导,全省统一实施,市区(县)分级负责,部门分工协作,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负责本辖区内所有新增体育场地调查数据汇总、审核、上报、发布等工作,乡镇(街道)文化站负责辖区内所有新增体育场地调查数据采集、汇总、审核、上报等工作。
(三)职责分工
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1.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在龙岩市体育局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牵头本辖区体育场地调查工作。
2.负责本辖区范围内所有体育场地调查数量、面积、类型等数据汇总、审核。
3.负责布置及组织基层体育场地调查员业务培训工作。
4.配合省、市领导小组及专家团队在本辖区开展体育场地数据的审核和实地抽查验收工作。
5.负责向市体育局报告调查工作和申请有关经费,保障经费到位,根据职责分工和调查的体育场地数量及质量,依据财务管理规定,对参与调查的人员发放调查费用及相关差补费用。
乡镇(街道)调查员职责分工
按要求负责本次体育场地信息采集,保持与专家团队的常态化交流沟通,配合专家团队检查体育场地调查质量。
六、进度安排
(一)准备阶段(2020年3月1日-3月20日)
1.成立领导小组。
2.制定调查实施方案。
(二)调查阶段(2020年3月21日-4月15日)
各乡镇(街道)文化站按照调查方案,组织相关人员,对辖区内的体育场地进行全面调查,准确填写相关表格。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9年4月16日-5月10日)
根据各乡镇(街道)完成情况,协同省级专家团队下基层集中对调查结果进行检查验收,确保数据的准确、真实。
(四)数据审核和汇总阶段(2019年5月11日-5月15日)
由市体育局协同省级专家团队对所有录入数据统一组织审核、汇总,并提交相关数据。
七、调查保障机制
(一)人员保障
各乡镇(街道)文化站要安排专人负责,参与体育场地调查工作的人员须全身心投入该项工作中。
(二)工作业务保障
本次体育场地调查使用移动终端及对体育场地进行定位和数据采集汇总,基层一线调查人员需使用具有安卓系统的移动终端及其他辅助工具(激光测距仪、卷尺等)完成调查。体育场地统计调查系统(电脑及手机APP端)升级后可登录系统下载。
(三)经费保障
本次调查经费按照“分级负责、适当补助、统一实施”的原则,根据预算标准及各地体育场地数量占比。由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切块拨付各乡镇(街道),各乡镇(街道)负责统筹切块资金的使用,确保资金用于辖区内体育场地调查的调查员调查费、审核费、差补、购买相关仪器设备等,经费超出部分纳入当地政府财政预算,可自行追加预算,确保调查工作顺利运行。
八、纪律及保密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防范各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各级部门和调查人员在本次体育场地调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等有关纪律要求,牢固树立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生命线意识,坚决杜绝统计过程中的弄虚作假、责任缺失等现象。同时,在统计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严禁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工作秘密及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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