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119-0900-2020-00024
  • 备注/文号:漳水审批〔2020〕27号
  • 发布机构:漳平市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10-23
  • 内容概述: 关于《漳平市工业园区供热工程水土保持措施变更报告书(报批稿)》的批复
关于《漳平市工业园区供热工程水土保持措施变更报告书(报批稿)》的批复
来源:漳平市水利局 时间:2020-10-23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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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报送的《关于申请审批“漳平市工业园区供热工程水土保持措施变更报告书”的报告》及《漳平市工业园区供热工程水土保持措施变更报告书(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审查,该报告书已按《漳平市工业园区供热工程水土保持措施变更报告书(送审稿)专家组技术评审意见》的要求进行修编(专家已出具技术复核意见),基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要求。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漳平市工业园区供热工程位于龙岩漳平市菁城街道、西园工业区、富山工业区。因原水土保持方案是在可研阶段完成编制,在实际施工过程中,优化了主体设计,取消和平工业园区段管网工程布设,取消大景城段沿208 省道和203 省道单侧管网工程布设,增加大景城路段沿北、东山体布设管网工程和施工维护通道,线路土石方采用半挖半填的方式,开挖多余土石方用于低洼地段平衡,工程无弃渣,取消了弃渣场布设。项目变更后,征占地总面积6.85hm2,其中永久占地3.76hm2,临时占地3.09hm2。主要占用林地、交通运输用地和其他用地。项目土石方挖填总量为23.44万m3,其中开挖总量为11.72万m3(含表土剥离0.49万m3),填方总量为11.72万m3(含表土回填0.49万m3),无弃方。项目建设总投资估算为13404万元,其中土建投资约4000万元。主体工程建设期26个月,于2017年11月开始至2019年12月结束。

二、项目变更后水土保持实施总体要求

    (一)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6.85hm2

    (二)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建设类项目一级防治标准,设计水平年为2020年。设计水平年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7%,表土防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27%。

(三)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186.375万元(界定水保投资127.65万元,新增水保投资58.725万元),其中:工程措施投资120.1万元,植物措施投资17.01万元,临时措施投资10.9万元,独立费用22.96万元(其中水土保持监理费8万元,水土保持监测费7万元),基本预备费用5.13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0.275万元(原方案已缴纳9.15万元,变更后应增缴纳1.125万元)。

三、变更后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落实项目水土保持机构,专人负责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加快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做好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监理、监测工作,留存建设过程中的临时工程影像照片等资料,供竣工验收时备查。同时主动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二)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项目开工之前一次性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三)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当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并向我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验收合格后,方可通过竣工验收和投产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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