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207-3000-2018-00021
  • 备注/文号:漳市监管企监〔2018〕164号
  • 发布机构:漳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8-10-16
  • 内容概述: 漳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企业年报和即时信息及经营行为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漳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企业年报和即时信息及经营行为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8-10-16 19:07

2018年全市企业年报和即时信息及经营行为

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实施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部署,强化对企业年报和即时信息及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减少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努力营造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降低市场制度性交易成本,促进高质量发展和赶超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证照分离”、“31证合一”、“多报合一”改革和工商行政管理、人社、商务、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管、统计、知识产权、烟草专卖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全市企业2017年度年报和即时信息及经营行为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依法加强对企业公示信息和相关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企业诚信自律和守法经营;防止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增强监管效能,减轻企业负担,实现“更简约、更公平、更有效”的监督,不断优化漳平营商环境。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对抽查对象中的宾馆饭店、商场超市,各参查部门按所赋职责开展“1+X”专项督查,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线索,驰而不息正风肃纪,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落实。

二、抽查对象

坚持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分类监管、重点行业监管相结合,把全市实行“证照分离”、“31证合一”、“多报合一”改革等工作所涉及的制造业、住宿餐饮业、食品饮料、批发零售业、知识产权服务、药品及烟草制品等重点监管行业企业、电动自行车销售等涉及消防与安全的企业、校外培训机构和未公示2017年度年报企业确定为抽取范围,针对企业不同信用分类状况,确定不同的抽取比例,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部门协同监管平台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软件抽取待检查企业名单。726日,省工商局及相关厅局已抽取了龙岩全市各地待检企业名单,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福建)跨部门双随机模块分配给了各地。

三、部门抽查职责

市场监管部门工商负责牵头制定抽查工作实施方案或计划,组织协调检查对象名单抽取、梳理和检查实施和对下督查指导、抽查情况汇总综合等工作,负责检查企业年报相关信息真实性、商标使用行为和相关企业经营销售汽车、摩托车、燃料及零配件专门零售和电动自行车行为的检查,以及宾馆饭店、商场超市的“1+X”专项督查。质监负责制造业企业是否存在违反产品生产和质量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食药负责餐饮业企业和食品饮料企业是否存在违反食品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检查药品、医疗器械(材)生产、批发、零售企业是否存在违反药品和医疗器械(材)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人社部门负责对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企业相关许可事项及其相关经营、服务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商务部门负责检查监管职责范围内的批发零售业等行业企业是否存在违反商务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统计部门负责检查企业年报中统计方面信息的真实性。

知识产权部门负责检查被抽取企业是否存在专利侵权行为,检查知识产权服务企业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烟草专卖部门负责检查涉及烟草制品零售经营活动的企业是否存在违反烟草专卖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四、检查人员

按照分级负责、随机选派、检查任务与检查人员合理匹配的原则,市场监管、人社、商务、统计、知识产权、烟草专卖局等联合抽查部门要分别随机选派一定数量的执法检查人员,按同级原则成立联合检查组,集中统一开展检查活动。

五、抽查内容

参与联合抽查部门要推行“点菜式”抽查,以各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为“菜单”,实行照单“点菜”,确定抽查内容事项。

(一)抽查企业2017年度年报信息和即时信息

检查企业已公示的201711-2017年12月31期间的年报信息和2018年1月1至今须公示的即时信息的真实性、全面性。具体信息项目如下:

1.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2.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

3.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

4.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5.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6.企业网站以及其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7.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8.非公党建信息:中共党员(包括预备党员)人数、党组织建制等信息项目;

9.统计方面信息:主营业务活动、女性从业人员、企业控股情况(分支机构不填报)、分支机构隶属母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仅分支机构填报);

10.各参检单位依职能应检查的信息。

(二)经营行为抽查

市场监管、人社、商务、统计、知识产权、烟草专卖等联合抽查部门要针对抽查对象行业分布状况、属性特点和待检查企业主要经营项目,确定具体检查项目,着重检查企业201771日—2018630日期间的经营行为。

1.检查批发零售业等行业企业是否存在违反商务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2.检查被抽取企业是否存在专利和商标侵权行为,检查知识产权服务企业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3.检查制造业企业是否存在违反产品生产和质量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4.检查餐饮业企业和食品饮料企业是否存在违反食品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5.检查药品、医疗器械(材)生产、批发、零售企业是否存在违反药品和医疗器械(材)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6.检查涉及烟草制品零售经营活动的企业是否存在违反烟草专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7.检查汽车、摩托车、燃料及零配件专门零售,以及其中涉及电动自行车销售的企业是否存在违反产品质量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8.检查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是否存在中介服务违法违规行为;

9.检查相关市场主体是否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排查安全生产隐患;

10.依职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发现线索。

(三)“1+X”专项督查

对抽查对象中属于“1+X”专项督查对象的宾馆饭店和商场超市(以上两类主体仅限于内资企业),还要由市场监管部门组织着重对其201811日—2018630日期间相关经营行为实施监督检查,依法依规检查其提供的会计凭证、财务报告以及其他会计科目资料,从中查找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或党员干部个人存在奢侈消费、定点消费、使用公款定期支付等问题线索。

  六、时间安排

根据省相关厅局部署和要求,本次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从2018926日开始至2018111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部署阶段2018926108

起草制定2018年全市企业年报和即时信息及经营行为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加强沟通协调,明确职责分工,精心组织部署。

(二)集中实施阶段201810920181030

1.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并随机匹配成立联合检查组。726,省工商局、商务厅、质监局、食药监局、统计局、知识产权局、福州海关、厦门海关、福建省烟草专卖局等部门举行了2018全省企业年报信息和经营行为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名单抽取仪式,随机抽取了龙岩市待检查企业,并已通过公示系统(福建)部门协同监管平台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软件派发企业名单至我市各地,检查人员由各地随机选派。参与联合抽查的市直单位要根据工作需要随机选派检查人员,成立联合检查组,负责市级抽查对象的监督检查。

市场监管、人社、商务、统计、知识产权、烟草专卖局,要尽快随机选派检查人员,并由市场监管部门牵头成立联合检查组,与本级抽查对象随机匹配,按照检查组的职责任务开展检查。

2. 灵活机动安排,依法规范实施检查。市场监管、人社、商务、统计、知识产权、烟草等联合抽查部门要推行 “点穴式”抽查,认真梳理抽查对象名单,分别确定每一行业和每一户企业的具体经营行为检查项目,包括具体检查事项、检查标准、检查程序、检查方式、检查要求等注意事项,实施精准检查。各级检查组要周密计划,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顺利推进检查工作。要推行“机动式”抽查,灵活机动安排检查力量,根据企业信用分类状况,灵活机动采用书面检查、实地检查、存档备查、委托第三方机构检查等检查方法实施检查。要认真执行省工商局印发的《全省工商(市场监管)系统“双随机”抽查工作指引》和其他联合抽查部门有关“双随机”抽查和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工作程序及要求,确保检查工作依法规范。全市集中检查工作要在1030日前完成。

 3.实行“一站式”抽查公示,统一录入检查结果并向社会公示。各级检查组要按照企业检查结束之日起20日内公示检查结果的要求,边检查边处理边公示,在检查结束后尽快综合形成最终检查结论,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适用法律法规正确。检查结果由各部门检查人员分别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并统一通过公示系统(福建)向社会公示,全市检查结果录入和公示工作要于1120日前完成,确保检查结果公示率达到100%

(三)总结完善阶段201811211126

各地要认真回顾梳理本辖区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情况,总结提炼经验,完善联合抽查工作制度、机制和模式,努力创造漳平特色。市场监管、人社、商务、统计、知识产权、烟草专卖等联合抽查部门要于1121日前,将联合抽查工作总结材料和统计表分别对口报送市工商局、人社、商务、质监、食药监、统计、知识产权、烟草专卖等部门。市直各参检单位在报送材料和统计表给市直对口部门的同时要抄送给市场监督管理局企监股。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

本次检查是我市开展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大督查大落实活动以来的首次涉企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为了强化组织领导,成立2018年全市企业年报信息和经营行为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领导小组。各级各联合抽查部门要加强抽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内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制度,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提要求,分管领导要直接抓,各有关内设业务机构要积极参与,协同抓,建立部门间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对抽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调度指挥,切实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推动联合抽查工作落实到位。要发挥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跨”和“联”的作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形成联合抽查工作合力。

(二)加强岗前培训,搞好后勤保障

要加强学习培训,组织检查人员认真学习“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业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工商、人社、商务、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统计、烟草专卖、海关等方面管理的法律法规知识和文件精神,提高检查人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要加强统筹调度安排,落实人员、车辆等各项保障,保证检查工作按序时进度开展。

(三)加强后续衔接,认真实施联动

各检查组要按最终检查结论,做好检查后续事宜处置和相关线索资料交接工作。经当场口头责令整改且企业已整改完毕的,可不再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书,但应如实记录在案;逾期拒不整改的,要发出书面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企业限期整改。短期内难以整改到位的,在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后及时移交。对发现的企业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或案件线索材料,要根据本单位内设机构职责分工,移交本单位相关业务或办案机构作进一步调查处理,努力实现抽查和后续监管无缝对接。

(四)加强宣传报道,确实营造氛围

要畅通信息渠道,强化宣传,及时报送抽查工作进展情况,遇到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向对口上级部门请示汇报。要深入调研,加强指导,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好经验好做法。要加强与广播、电视、报纸和微博、微信、互联网等各种新闻媒体的合作,深入开展宣传报道,大力宣传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的意义作用、动态情况、工作成效和先进经验;发挥新闻舆论监督的作用,公开曝光有关违法失信企业和个人典型案例,形成有力震慑态势,扩大联合抽查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取得企业更多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努力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要及时上报抽查工作进展、成效、经验、亮点情况,遇到新情况新问题,要向对口上级部门请示汇报。通过各种媒体和形式,强化抽查工作宣传,营造各方面支持抽查、参与抽查、配合抽查的良好工作氛围。

  (五)加强履职担当,依法规范执法

各检查组执法人员到企业检查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到依法规范文明执法。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各项要求,自觉遵守工作纪律、保密纪律和群众纪律,不得接受企业宴请,不得接受企业赠送的礼品,不得干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附件:1.2018全省企业年报信息和经营行为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统计表

2.2018全市企业年报信息和经营行为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3.2018年下半年抽查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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