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207-3000-2018-00020
  • 备注/文号:漳市监管综〔2018〕169号
  • 发布机构:漳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8-10-16
  • 内容概述: 漳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实施“一品一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工作激励措施的意见
漳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实施“一品一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工作激励措施的意见
时间:2018-10-16 19:01

为深入贯彻实施《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98号),根据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以下简称“省局”)《关于推进实施“一品一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工作激励措施的意见》(闽食药监法函〔201889号)和龙岩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推进实施“一品一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工作激励措施的意见》(岩食药监〔2018146号)文件精神,推进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并完善“一品一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工作,结合漳平市实际,制定以下激励政策措施。

一、无偿提供相关业务培训与咨询指导服务

通过网络提供操作培训教程或举办专题培训班,指导食品生产经营者熟悉电子台账使用管理、追溯数据录入与上传管理等基本技能。按照省局部署,省局设立咨询热线(涉及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平台运行维护部分由市局办公室与省局信息中心对接),局指定食品安全监管股股长为“一品一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专员,及时为生产经营者提供咨询答疑。

责任股室:食品安全监管股、各监管所。

二、无偿提供食品安全检验与风险数据分析

通过采集的联系电子邮箱或微信平台等方式适时向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发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数据与分析报告,帮助生产经营者及时了解食品风险、防范风险,提供生产经营指引与参考信息。

责任股室:执法大队、综合股。

三、企业风险等级降级和日常监督检查降频

实行“一品一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的食品生产经营者,追溯体系正常运行并及时上传数据持续三个月以上的,我局主动将其企业风险等级调低一级,相应减少日常监督检查频次。

责任股室:食品安全监管股、餐饮监管股、药械监管股、各监管所

四、优化办理许可事项服务

可追溯企业办理许可相关业务可实行预约服务和绿色通道服务,许可机关提供全程咨询指导。

责任股室:行政审批股、各监管所

五、企业特别标识与宣传弘扬

对实行“一品一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市场主体信息系统中进行特别标识,在公众查询企业信息时予以突出显示或标注。拟定追溯体系达标评价规范,对管理先进、诚信经营的达标企业,在相关网站或新闻媒体上发布“红名单”,引导团体消费单位和广大消费者优先采购达标企业生产经营的食品。我局将争取财政专项经费支持,对达标企业给予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试剂(试纸)等实物定量补贴或奖励。对达标追溯企业开展形象宣传或履行社会责任、参与社会共治活动的有关需求,市场监督管理局可以在日常工作中适当予以支持。

   责任股室:食品安全监管股、餐饮监管股、药械监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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