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120-0500-2021-00053
  • 备注/文号:漳农〔2021〕186号
  • 发布机构:漳平市农业农村局 漳平市发展和改革局 漳平市财政局 漳平市商务局 漳平市林业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11-23
  • 内容概述: 漳平市农业农村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漳平市农业农村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1-11-25 11:34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漳平市农业农村局       漳平市发展和改革局

  漳平市财政局            漳平市商务局

  漳平市林业局

  2021年11月23日

  漳平市“互联网+”农产品出村

  进城工程 实施方案

  为发挥“互联网+”的优势,推动特色优势产业发展,促进漳平农业上新台阶,根据国家、省《关于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的指导意见》、《龙岩市“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龙岩市、漳平市的工作要求,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市场为导向,以“互联网+”为重要手段,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发展品牌农业、生态农业、数字农业,建立完善适应农产品网络销售的供应链体系、运营服务体系和支撑保障体系,有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和谐,助推乡村振兴。

  (二)总体目标:到2022年底,争取培育1个具备一定产业化、规模化基础的重点优质特色农产品,形成1条产销一体化农产品电商供应链,全市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年均增长10%以上等目标任务,农产品出村进城更为便捷、顺畅、高效。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农产品生产体系建设

  1.推进农产品生产信息化市场化。对接福建“农业云131”信息工程,跟踪农产品市场动态变化,建立市场信息反馈机制。推动建立优势特色农产品产销对接,将市场需求信息及时传导到生产端。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合理制定销售计划,精准安排生产经营,生产适销对路的优质特色农产品。到2022年,基本与全省主要特色农产品大数据完成对接。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以下均需属地政府落实,不再逐一列出)

  2.推进农产品生产标准化规模化。围绕我市水果、蔬菜、茶叶、食用菌、畜禽、水产、林下经济、林竹、花卉苗木等特色优势产业农产品,制定优质特色农产品田间管理、采后处理、分等分级包装储运、产品追溯、信息采集等各环节标准,大力推进果蔬标准化基地、规模化种植养殖场(站)等农业生产基地建设,切实提升优质特色农产品持续供给能力。2022年争取创建优质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3个以上,建设设施农业1000亩以上。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林业局、市场监管局等

  3.推进农业生产机械化智能化。加快物联网、大数据、智能装备等现代信息技术和装备在农业生产全过程的广泛应用,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设施园艺、畜禽水产养殖、农产品加工流通、农机作业服务等方面,加快推动信息化技术应用,助推农业产业转型升级。突出示范带动,推进现代农业智慧园、现代花卉产业基地、农业物联网应用基地等数字农业示范工程建设,从2021年到2022年,每年建设现代农业智慧园、农业物联网应用基地1-2个,累计建设4个以上。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林业局等

  4.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化。深化开展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工作,探索建立行之有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模式,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监督抽查,实行检打联动,严格管控网络销售农产品质量安全,依法查处网络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违法违规行为,努力打造全程监管、社会共治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大力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制度,将主要农产品生产主体纳入省级追溯管理系统监管。从2021年到2022年,每年新增赋码出证1000批次以上,累计赋码出证4.5万批次以上。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市场监管局等

  5.推进农业品牌化。加快漳平水仙茶、永福高山茶、漳平杜鹃花等农业品牌提升力度,以品牌化引领种植业、养殖业等规模化生产、标准化管理和产业化经营,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市场竞争力。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强品牌宣传推介,积极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加各类涉农展会,大力提升漳平优质特色农产品品牌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加强品牌监督管理,强化证后监管,提升农产品品牌公信力。从2021年到2022年,每年新增“三品一标”农产品3个以上。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林业局、文体旅游局、供销社等

  (二)推进农产品产地基础设施建设

  6.完善农村信息化基础设施。大力实施数字乡村发展战略,进一步提高农村宽带、光纤、移动网络、卫星网络等基础设施覆盖面,满足农业用网需求。统筹推进信息通信、广播电视网络与道路、电力、冷链物流等公共基础设施协同融合。

  责任单位:市发改局、数字办、工信科技局、商务局、融媒体中心、电力公司等

  7.加快农产品产地商品化处理设施建设。加强产地预冷、清洗分拣、初深加工、包装仓储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产地农产品商品化处理能力和设施设备使用效率。从2021年到2022年,每年建设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基地4个以上。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林业局等

  (三)加快农产品物流体系建设

  8.完善县域物流网络。发挥已有的邮政、快递物流、供销合作社、交通运输、益农信息社、电商服务站等农村服务站点作用,深度整合物流资源,引导多站合一、服务同网,鼓励共同配送,降低农村物流成本。推进“快递进村”,鼓励物流配送直接到户,提高农村物流网络连通率和覆盖率,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从2021年到2022年,每年建设4个以上各类农村服务站点。

  责任单位:市邮政局、供销社、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工信科技局、林业局等

  9.完善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

  对企业投资1000万元(以上),建设集在线交易、信息发布、位置跟踪、技术咨询、产业动态分析等功能于一体的区域性、第三方冷链物流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经省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认定后,一次性予以最高补助300万元。支持生鲜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低温物流专区,配建冷藏设施、冷链运输等。由县级申报,省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认定后,对冷库容积3000立方米,总投资300万元(以上)项目,按不高于投资额20%,最高100万元予以补助。支持新建或改造百香果、葡萄、花椰菜等果蔬小型原产地冷库,鼓励发展智能化移动式冷库,建设食用菌、畜禽、奶制品等特色农产品产地集配中心,对产地预冷集配中心建设总投资50万元(以上),冷库容积2500立方米(以上)的,按不高于投资额的30%,最高50万元予以补助。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发改局、数字办、工信科技局、林业局等

  10.完善农产品市场。加大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集贸市场、生鲜超市、农改超、菜市场、社区菜店等建设改造力度,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构建本地化、连锁化、信息化的农产品流通网络。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场监管局、供销社、农业农村局、林业局等

  (四)完善农产品销售网络

  11.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实现电子商务与农产品出村进城的有机衔接,相互促进,构建起线上线下融合、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畅通的现代农村市场体系。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12.构建网络销售服务体系。建立县乡村三级农产品销售服务体系,有针对性地提供电商培训、加工包装、物流仓储、网店运营、商标注册、营销推广、小额信贷等服务。综合利用线上线下渠道,鼓励农产品网上销售,推动传统批发零售渠道网络化,引导各类平台积极开展特色农产品网络展销。支持设立优质特色农产品直销中心或运营中心,打造特色农产品销售一条街,推动农产品出村进城直销。从2021年到2022年,全市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年均增长10%以上。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农业农村局、工信科技局、林业局、市场监管局、供销社等

  13.促进电商融合发展。鼓励发展电商新技术、新理念、新业态、新模式,推进电子商务与农产品生产加工、乡村旅游、乡村文化等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探索开展农产品众筹、订单农业、创意农业、认养农业、观光农业、云农场等模式。大力推广网络直播、网红带货、“短视频+网红”等新模式,探索生鲜农产品网上直销、“时令预订”、“网订店取”等业务。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农业农村局、文体旅游局、林业局、数字办、供销社等

  14.推进农村“双新双创”。鼓励农业科技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大学生村官、返乡青年、“新农人”等开展创业创新,领办创办农产品电商孵化基地、创客空间等,培育一批创业创新典型,支持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农村互联网创新创业孵化实训基地建设,发挥电商产业园作用。

  责任单位:市工信科技局、发改局、商务局、人社局、农业农村局等

  (五)实施多元市场主体培育行动

  15.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培育一批农商对接、农超对接的骨干企业,广泛参与农产品出村进城服务。大力实施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培育工程。发挥“新农人”引领带动作用,实施家庭农场发展提升行动,实施农民合作社规范行动,全覆盖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创建。鼓励电商企业、互联网企业拓展涉农电子商务业务,推动多元化市场主体共同发展。从2021年到2022年,每年新增龙岩市级以上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3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3-5家、示范家庭农场10家以上;漳平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5家以上、示范家庭农场10家以上。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发改局、商务局、林业局、供销社等

  16.培育农村网络应用人才。充分利用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农村实用人才培训等现有培训资源,持续开展互联网、电子商务等专题培训,提高农民获取信息、管理生产、营销农产品等能力。鼓励知名电商平台、各类企业、电商产业园和服务机构等,建立固定培训基地和专业师资队伍,结合益农信息社和相关单位的农村服务网点资源,针对性开展市场化专业培训和公益性技能培训,培养一批致力农业农村发展的实用乡土人才。支持各类企业开发服务“三农”的手机应用,持续开展农民手机应用技能培训,让手机成为“新农具”,直播成为新农活。从2021年到2022年开展电子商务培训3000人次,覆盖全市主要行政村。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教育局、工信科技局、商务局、林业局等

  三、保障措施

  17.健全工作体系。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制定工程推进工作方案,遴选运营主体,明确重点任务、建设项目、政策措施、责任单位、时间要求等,扎实推进工程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做好信息沟通、进度报送,适时组织开展进度跟踪评估,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发改局、商务局等

  18.推进政策落地。各相关责任部门要对照职责分工,制订年度实施计划,出台配套政策措施,明确项目建设主体,加快工程基础设施、生产基地人才培育、电商、物流行业等资金扶持力度。鼓励电信企业推出个性化、针对性资费优惠措施,支持电商发展。全面落实涉农税收优惠政策。加强农产品全程冷链物流建设,提升物流配送保障水平。完善基层创业就业人员支撑服务,加强农村教育、社保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发展农业供应链金融。

  责任单位:市发改局、教育局、工信科技局、财政局、人社局、交通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林业局、漳平市人民银行等

  19.营造发展环境。利用新闻媒体、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益农信息社及自媒体等渠道,加大“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宣传力度,引导和带动经营主体改进农产品品质,提高农产品品牌知名度,建立起有效的产销对接机制。及时总结典型案例,推广成功经验,促进学习交流,扩大建设成果覆盖应用。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发改局、商务局、文体旅游局等

  20.强化网络市场监管。加强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建设,依法打击侵权假冒、虚假交易、欺行霸市等违法行为。加强网络交易信息化监管,建立“风险监测、网上发现、源头追溯、属地查处”机制。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商务局、发改局、公安局,漳平市人民银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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