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110-0500-2019-00005
  • 备注/文号:漳民 〔2019〕46号
  • 发布机构:漳平市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3-28
  • 内容概述: 漳平市民政局2018年度工作总结暨2019年工作安排
漳平市民政局2018年度工作总结暨2019年工作安排
来源:漳平市民政局 时间:2019-03-29 09:22

漳民 201946

 

 

漳平市民政局2018年度工作总结暨2019年工作安排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龙岩市民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我市民政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推进漳平民政事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20187月漳平市民政局被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授予“2015-2017年度省级文明单位”,漳平市民政局被龙岩市残联评为龙岩市扶残助残成绩突出集体,赤水镇香寮村被列为第一批福建省地名文化遗产(古村落),漳平市永福镇吕坊村、南洋镇梧溪村被福建省司法厅、民政厅评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北郊社区居家养老照料中心被省民政厅评为五星级照料中心、新桥村农村幸福院被省民政厅评为五星级农村幸福院、新桥镇仓坂村被省民政厅评为三星级农村幸福社区。现将2018年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2018年度工作成效

(一)加强民政自身建设

一是加强党建工作。开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为主线的党组学习12次。严格落实每季度开展一次党员大会,每半年至少上一次党课和开展一次组织生活会的相关要求。支部已组织开展党员大会5次,开展专题组织生活会2次,三个党小组累计开展小组学习36次。组织党员干部及时开展网络教育学院学习平台和“党员E家”的学习教育活动。截至目前,已完成平台学习人数26人;坚持每月一次的主题党日活动。特别是2018年支部组织开展“七一·瞻仰先烈 关爱老人”和“学习先进典型 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主题党日活动。二是加强日常管理,打造合格队伍。2018年,局党支部共及时缴交党费9771.6 元,局退休支部共及时缴交党费2109.8 元。并按要求做到张贴公示,接受党员干部监督。组织在职党员进社区线上报道、岗位认领和服务队认领。开展“扫黑除恶”知识进社区宣传活动。紧紧围绕漳平市委中心工作开展“双亮双比”活动,每月及时评选“双亮双比月优秀人员”。局党组于20181月成立“民政局退休支部”,选好配齐支部班子,组织安排开展党内各项活动。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廉政教育。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党纪法规。2018年以来,提醒谈话13人次,批评教育1人次,约谈1人次,党内严重警告1人次。开展廉政谈心谈话。坚持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各股室、下属单位负责人、干部职工之间开展谈心谈话。2月、7月分别召开局股级以上干部集体廉政谈话2次;进行廉政教育。两次邀请派驻纪检组长为党员干部上廉政党课。截至目前,全体党员集中上廉政党课4次;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局领导班子、各分管领导与各股室、下属单位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28份。四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局党组坚持落实党组学习制度,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学习重点,每个月组织一次的党组学习会,强化党组政治意识。截至目前,共计开展党组学习12次。及时舆情处理。召开意识形态研判分析会,对全局干部队伍思想动态及政务、12345等平台中群众反映的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分析判断,把握重点,重点分析,做到舆情分析及时,处理得当。截至目前,无发生一例重大舆情事件发生。

(二)社会救助工作

1.兜底保障工作。一是推进城乡低保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市城乡低保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线。从20181月起,农村低保保障线标准6960元,人均月补差267.5元。特困供养实行城乡统筹,供养标准分为生活标准和护理标准两部分。城市低保保障线标准为每人每月580元,人均月补差399.4元。2018年农村低保共有23365235人,城市低保184286人,特困供养776人。共发放农村低保资金1860.6万元、特困供养资金954.2万元,城市低保金145.4万元。另外配合做好有线电视基本收视费和低保对象基本火化费减免工作。二是开展信息核对工作。我局和各乡镇(街道)积极做好我市城乡低保对象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省级核对平台对16个部门25类信息进行核对,2018年清退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108307人。三是开展专项检查。我局成立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分五组对16个乡镇(街道)2018年全市低保对象评审情况及2017年民政专项资金发放管理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入户抽查1031户,抽查率达35.6%,同时结合下乡、信访入户调查,对低保情况进行督查。其中取消不符合条件低保对象2673人,五保户6户。未发现代管存折、挪用低保金等现象。

2.救灾救济工作。一是做好临时救助工作。2018年我市出台《关于印发漳平市城乡困难家庭临时救助的实施办法》(漳政综〔201829号)文件,市级一次性救助金最高限额为1万元。属特困供养人员,特殊精神、传染病人、困境儿童的救助金最高限额为2万元。因大病造成的家庭生活临时困难,原则上住院、特殊门诊费用发票总额为1万元及以上的,按总费用的3%比例标准救助(救助金额取整百元);因意外事故造成家庭临时生活严重困难,给予救助20005000元。共救助2139239.6万元。二是抓好救灾工作。在市政府广场集中开展“5.12”防灾减灾宣传活动。联合国土局、教育局、防汛办等单位在中小学生教育实践基地开展2018年地质灾害防御演练活动。联合防汛办等单位在菁城街道菁东社区开展城区防洪排涝应急演练活动。确定漳平市委党校避灾点、赤水镇香寮村避灾点、新桥镇钱坂村避灾点、永福镇清源村避灾点为2018年避灾点提升建设,菁城街道北郊社区被评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积极做好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工作。20187月份完成救灾物资仓库(第一期)建设,并交付使用。

(三)养老服务工作

1.抓好城乡养老服务设施建设。2018年共计划完成2个日间照料中心,5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完善提升,26个农村幸福院建设等养老投资工程包项目,计划总投资2670万元。其中,4所农村幸福院已投入使用,其余22所农村幸福院都已完工,进入收尾阶段,居家养老服务站场所改造完毕,待验收后可投入使用。截止201812月底,已完成投资约5460.3万元,占年计划投资的205%。象湖镇敬老院和双洋镇敬老院已按四星标准进行拓展提升为农村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

2.完全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发放。制定《漳平市人民政府批转关于做好完全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发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漳政综〔2018135号),8月中旬对全市低保家庭及计生特殊家庭中的完全失能老年人进行排查摸底,9月份开始对符合条件的30名老年人实施每人每月200元的发放。

3.养老设施布局专项规划。通过公开招标,北京世纪千府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实施《漳平市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专项规划已经专家及有关部门评审通过,并通过市政府批准。为构建我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功能完善、服务优良、机制灵活、覆盖城乡、满足多元化需求的养老服务设施网络,全面提高养老机构设施水平,促进全市养老事业全面发展提供有力政策保障。

4.敬老院消防改造方面。我市12所敬老院(除永福镇敬老院)已完成房屋安全鉴定、图纸设计、图纸审查、财审等手续,201811月底完成敬老院消防改造工程,同时完成第三方验收,已完成设立许可。

5.敬老院运营机制改革方面。通过引进有实力、有经验、有技术的专业养老(含医养结合)队伍,对灵地乡等12个乡镇敬老院,全部进行捆绑打包,按照公开透明、公平合理的原则,采用招投标、委托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公司,于2019118日在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确定漳平市德亨仁厚养老养生中心为中标人。

6.加强老龄工作。一是开展节日慰问工作。“敬老月”期间走访慰问百岁老人,共慰问百岁老人14人,每人慰问金2000元,共发放慰问金2.8万元。二是做好农村幸福院建设及星级评定工作。2018年共申报农村幸福院26所(其中省级6所,龙岩市级20所)。对已建好的农村幸福院进行星级评定,评选出5星级幸福院1所,四星级幸福院1所。三是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工作。2018年共发放高龄津贴5754人,共发放高龄津贴371.52万元。

(四)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

1.完成2018年我市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全市整体换届选举工作均按法律法规程序进行,做到依法依规,选出新的一届村(居)委会班子。全市191个村(居)委会,到97日,176个村委会全部完成投票选举,完成率100%,选出540名村委会成员,其中主任176名,72个村实现“一肩挑”,占40.91%15个社区居委会已全部完成换届选举工作,完成率达100%,选出71名社区居委会成员,其中主任15名,7个社区实现“一肩挑”,占46.67%。经过市、乡村(居)委会换届选举指导组的确认,本次村(居)换届选举,从选民登记、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候选人产生到组织选举的整个过程,都能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所选举产生的村(居)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都符合法律程序,依法当选。其中一次性选举成功的175个村(另行选举37个村),一次性成功率达到99.4%,不确定候选人选举1个村。居委会采取选民直接选举的有5个,居民代表选举的有10个。20181018日至1019日,举办全市村(社区)主干培训班,共培训308人。培训班安排基层组织建设、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农业综合开发、防汛抢险、扫黑除恶、新农村建设等课程,进一步提高新一届村(社区)主干思想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

2.积极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工作。制定印发了《漳平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文件,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努力实现政府治理与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的治理工作目标。

3.做好部分村(居)委会机构设置调整工作。今年5月,我市撤消了组织机构设置不合理、管理规模小、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和服务功能要求达不到标准,发挥作用有限的10个社区居委会,并成立了3个村委会。即撤销东坑口、芦芝、大深、洛阳,永福、南洲、和睦、麦园、城厢、樟东社区居委会,成立东坑口、芦芝、大深村委会。

4.做好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信用代码赋码工作。通过系统完成全市176个村委会和15个居委会的数据比对、代码生成和发放工作。

(五)社会组织工作

1.社会组织工作开拓创新。今年共受理社会组织行政审批35件,其中新成立登记20家(社团16家、民非4家)、变更登记13家(社团9家、民非4家)、注销登记2家。截止11月,全市共有社会组织159家,其中社会团体118家、民办非企业单位40家,非公募基金会1家,有力地促进我市社会组织健康有序的发展。配合做好校外民办培训的摸排、非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管理规范等工作,负责查处民政部门登记的培训机构超范围开展业务经营等工作。

2.清理领导干部社团兼职工作。全市共清理规范处级领导干部兼任社会团体法人共1210人,已变更法人1010人,辞去法人11人,未变更法人11人(计生协);清理规范科级领导干部兼任社会团体法人共2117人,已变更法人1210人,办理协会注销77人,未办理法人变更22人。较好落实领导干部兼任社团问题,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用人关系。

3.年度检查工作。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全面提升社会组织年检的参检率和合格率。采取一家一家通知督促,年度检查参检率和合格率明显提升。

4.社会组织党建覆盖工作。在推进社会组织党建成效中,已组建24家,其中单独成立党支部3家,联合成立党支部3家,挂靠组建18家。社会组织的建设初具规模,为促进我市民营党建工作起到了一定作用。

(六)双拥优抚工作

1.严格落实抚恤补助政策。201881日起调整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及时更新优抚数据库。对符合条件的农村烈士子女和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及时发放老年生活补助全年发放各类优抚对象抚恤、定期生活补助金790.69万元。节假日期间发放慰问金12.6万元。

2.做好退役士兵的接收、安置、优待政策。积极做好退役士兵、转业士官接收工作。向农村义务兵家庭发放优待金218.9万元;向城镇义务兵家庭发放优待金24.4万元,共计发放优待金243.3万元。发放2017年度义务兵奖励金5.8万元。向2017年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地方性补助金251.4万元。

3.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的工作。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的要求,截至目前,已基本完成全市退役军人信息采集登记第一阶段工作。

(七)社会福利工作

1.重残补贴。我市享受困难残疾人“两项补贴”6190人,其中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2714人,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3476人。共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607.888万元,其中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305.706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302.182万元。

2.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制定《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漳政办〔2018212号)。到2020年,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机制和基本制度全面建立,关爱服务体系初步形成,关爱服务普遍开展,养老、孝老、敬老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农村贫困留守老年人全部脱贫。

3.建立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制定《漳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漳政综〔2018154号)。力争到2020年底,建立健全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困境儿童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全社会关爱保护儿童的意识明显增强,困境儿童成长环境更为改善、安全更有保障。

4.落实殡葬惠民政策。2018年共火化遗体数1493 具,火化率100%。其中免除城乡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费合计164702元,共202人。

5.福彩销售。我市现有站25站,新增1家,退机7家。2018年,我市福利彩票共销售投注829.25万元,其中,中福在线销售285.77万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1397万元的59%

(八)专项社会事务工作

1.推进区划地名工作。一是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我市地名普查工作,按照省、龙岩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实施要求,共收集整理6410条地名信息,地名标志297条。完成了地名普查的领导机构设置、动员部署、资料收集整理、乡镇业务培训、外业调查,五级审核,检查验收,进入国家地名数据库入库检查工作。二是清理整顿不规范地名工作。对城乡地名进行清查摸底工作,清理了一些命名不规范、不明确的地名。对重名、不够明确的地名进行更名或命名;对部分街路巷和大型公共建筑标志牌破损的,进行重新修复或清理;对地名标志牌设置位置不当的,更换位置。办理地名产权更名,规范办理审核程序,实地核查75人次,并出具规范地名证明。规范城乡内开发区、商住小区片区命名,全市共审批120条道路、6个住宅区、3个建筑物的命名工作,城区设置了26块路牌和修复了76块公益广告路牌。三是做好编辑标准地名词典工作。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归纳梳理了52条地名词条,通过实地考察和专家论证,审核编纂出我市地名词典部分信息资料。

2.界线联检工作:完成漳平—永安、漳平—大田2条县级界线联检和赤水—双洋等6条乡级界线联检,创建平安边界工作持续深入开展。

3.救助寻亲管理和婚姻登记、收养登记等工作。救助寻亲管理:2018年,本站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68人次(其中:男199人次,女69人次),站内救助182人次、站外救助72人次。发布寻亲公告3次,成功劝导及护送救助流浪人员返乡5人。婚姻登记:2018年,全市已办理结婚登记1821对,离婚登记800对,补领婚姻证件394件,圆满地完成了婚姻登记的各项工作。收养登记:2018年,共办理5件收养登记工作。目前全市共有孤儿17人,共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17.82万元,最大程度保障了孤儿的基本生活。

4.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制定《漳平市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漳政办〔2018138号)。通过全市范围内开展的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对我市范围的殡葬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发现违规(章)情况责令责任部门立行立改,并向专项整治行动办公室提交整改总结。办公室根据各部门整改情况建立长效机制,规范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方案。

(九)老区帮扶力度进一步加强

深入革命基点村决胜全面小康调研,以永福岭下、新坑、洪坑三个革命基点村为调研对象,形成调研材料,为老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组织实施、跟踪督查 2018年中央老区专项扶贫发展项目22个补助资金60万元;组织协调实施2018年度省级老区专项项目4个补助资金45万元。完成2019年度省级老区发展专项项目申报7个,其中革命遗址维护项目5个,老区生产发展项目2个。完成2016-2017年老区资金专项巡查存在问题的整改上报,进一步建章立制,规范老区项目的实施。开展老区扶贫资金“1+X”专项督查,助推老区精准扶贫深入开展。开展革命“五老”人员及遗偶信息调查核实,多举措进一步关心关怀革命“五老”及遗偶。

2018年,我市民政工作虽取得较好成效,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不容忽视:一是养老体系建设不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农村幸福院运营经费无法保障,使用率不足,专业化不足。敬老院入住率不足,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偏低。二是“三社”联动工作滞后。我市社会工作者人数偏少,无法发挥社工在社区治理中的作用。三是低保救助覆盖率比较低,精准度还不够高。

二、2019年工作思路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民政工作面临新形势,任务重、要求高。全市民政部门要在新的起点上推进事业改革发展。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龙岩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完成市委、市政府和龙岩市各项任务。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组织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经典名著,及时跟进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作出的重要讲话,持续掌握新精神、新要求,切实提高政治思想水平,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养老工作提质增效

1.开展城乡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2019年,全市计划建设5个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27农村幸福院、2个居家养老服务站完善提升项目、5个乡镇敬老院拓展提升项目。谋划生成养老服务工程包,确保完成养老投资工程包任务。

2.提高城乡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管理水平。加大培育专业化服务组织,努力提高社会化运营比例,提升设施为老年人服务的内容和质量。30%以上的居家社区和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成后移交给专业服务组织运营。解决各类设施的运营补贴和养老助理员聘请经费。

3.强化养老机构运营管理质量。加大对养老机构的服务和监管。加强以消防和食品安全为重点的日常安全管理,继续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和水平,提高乡镇敬老院入住率。

(三)聚焦重点难点领域改革创新。完成好机构改革任务,草拟漳平市民政局“三定”规定,抓好内设机构和编制人员调整,理清职责分工,推动职能转变。深化民政“放管服”改革。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构“五脱钩”。加快民政信息化建设。推进智慧民政工作,全面提高民政信息化水平。

(四)社会救助工作。一是进一步扩大低保覆盖面。加强政策宣传,落实支出型贫困人口低保政策,强化对因病、因残、因学致贫等特殊人群的兜底保障,及时将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后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保障范围。二是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对新增特困对象进行逐户核查,确保精准低保以及民政各项资金及时准确发放到位,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三是加强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政策的衔接继续抓好原有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低保政策衔接,同时对贫困边缘户也要及时跟进,配合好脱贫攻坚中心工作。提升临时救助资金使用效率。加强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筹足用好资金,优化简化程序,分类分档实施救助,进一步提高临时救助效能和水平。要进一步规范临时救助的相关制度,确保不出问题。五是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健全完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领导协调机制,不断完善救助管理制度,强化责任落实,保障受助人员合法权益。加强与政法、公安、卫健等部门的配合,做好救助管理机构长期滞留无户口人员户口登记工作。

(五)社会组织工作。一是严格规范登记审批。对行业协会商会、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等四大类社会组织实行直接登记。除此之外,实行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双重管理。二是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一年开展二次,基金会抽查达100%,其他社会组织达10%三是认真抓好社会组织事中事后监管。实行社会组织双随机抽查制度,探索建立社会组织异常名录黑名单,确保事中事后监管有序进行。四是抓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主要采取单独组建、联合组建、挂靠等三种形式进行,结合新成立、法人变更、到期换证、年检、评估等四同步开展活动,努力实现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全覆盖。五是继续抓好行业协会商会五分离、五规范工作。

(六)加快推进老区建设。一是培育革命基点村发展典型。确定2个革命基点村在乡村振兴战略中走前头的典型,抓好典型经验复制和推广,促进全市革命基点村发展,实现2020年全面小康的目标。二是配合完成革命老区基点村奔小康的政策研究和实施。三是开展好老区项目和示范项目及革命遗址抢救性维修保护项目。四是开展老区扶贫资金“1+X”督查,助推老区精准扶贫深入开展,发挥老区资金专款专用,发挥最大效益。五是抓好老区“三红”宣传。充分利用《中国老区建设》、《红土地》等刊物,进一步宣传老区的红色文化、光荣历史,弘扬老区精神,打造红色品牌。

(七)社区建设工作。一是继续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创新农村基层社区治理,促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完成2019年农村社区建设工作任务。二是规范村务公开工作。建立常态化督促工作机制,将村务公开工作列入村(居)委会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农村社区星级评定的重要标准,规范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程序。

(八)社会事务工作。一是继续做好县乡两级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完成象湖-吾祠线等6条乡级界线联检;完成漳平-安溪、漳平-永春2条县级界线联检。二是完成国家地名志和地名词典编纂第二至第八资料,审核校对并将词条信息上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出版发行漳平市行政区划图、编纂地名保护名录、地名故事、地名志等。三是加快二维码门牌安装。根据福建省地名管理规定和省民政厅、公安厅等10个部门关于开展标准地址二维码管理应用的通知要求,需做好街路巷命名更名及补充完善二维码门牌采购安装。四是进一步加强留守儿童关爱。实施儿童关爱专项行动,强化困境儿童保障。贯彻落实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办法。准确掌握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底数,完善农村留守、困境儿童信息系统。五是积极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试点。要加快漳平市下桂林精神障碍社区康复试点的建设步伐。六是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加快补齐公益性殡葬设施短板。清明期间要宣传推广节地生态绿色安葬,持续治理散埋乱葬,巩固殡葬专项整治行动成果。

(九)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统筹推进民政系统党的各项建设,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把党组织建设好、建设强,以党组织自身的坚强有力,引领民政改革发展。落深落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强对关键部位的重点监督,管好用好社会救助、老区扶建、彩票公益金等专项资金。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纠四风转作风,大兴调查研究和求真务实之风,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

 

 

 

                  漳平市民政局

                   2019328

 

 

 

 

 

 

 

 

 

 

漳平市民政局办公室                      2019328日印发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