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104-1700-2019-00045
  • 备注/文号:漳教综〔2019〕46号
  • 发布机构:漳平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5-10
  • 内容概述: 关于漳平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29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关于漳平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29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时间:2019-05-10 15:15

办理结果:A

关于漳平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29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漳教综〔201946

 

苏燕霞、张建东、陈志云等委员:

你们提出《关于对在校中小学生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关于实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争创计划的通知》(岩教办〔2015224号)要求,从20161月起,我局开始组织全市各中小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创建工作。三年多来,我市各校始终把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放在首位,以学生的生理、心理发展特点和规律为依据,以心理健康的教育理论为基本学习方法,以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促进他们身心全面和谐发展为目标,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开发潜能,使他们具备健康的心理和健全的人格,为他们终身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1.学校制定心理健康制度、计划和心理干预预案;2.学校开辟心理健康课程;3.学校建立心理咨询室;4.学校通过各种途径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5.组织教师心理健康理论学习和实践教育。

三年多来,各校虽然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加强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我市学生心理健康的发展,但成效还不明显。主要原因是:一方面心理健康教师较紧缺。目前我市有在校学生4万多名,专职心理健康教师仅有8名,兼职心理健康教师9名(有资质兼职的,班主任不算在内),按10001比例,目前我市心理健康教育师资严重不足;另一方面绝对大多数家长只重视学生的学业,忽视子女心理健康问题的现象,种种原因都制约了青少年心理健康的发展。针对这些情况,我局于20182月下发了《关于印发漳平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实施意见的通知》(漳教综〔201817号),建立了漳平市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第二附小指导站和漳平三中指导站,同时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强心理健康教育阵地建设;二是完善心理健康教育管理机制;三是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常规工作;四是加强心理健康教师队伍建设;五是充分发挥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站作用;六是努力搭建与联动单位的沟通桥梁。

感谢你们对我市教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此复!

 

领导署名:

联系电话:7533862

联系人:李梅英        

 

漳平市教育局         

2019510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督查室,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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