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107-0900-2019-00001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漳平市公安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8-05
  • 内容概述: 关于漳平市公安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关于漳平市公安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时间:2019-08-05 09:06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漳平市公安局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谈判 方式组织漳平市公安局电梯改造服务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

1. 项目名称:漳平市公安局电梯改造服务采购   

2. 项目编号:安华漳招字(2019035

3.采购内容及要求: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允许进口

合同包预算

谈判保证金

1

1-1

电梯改造服务

1

150000

 

150000

3000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4.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4.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4.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描述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若有)

1.由于201881日起检察机关不再提供无行贿犯罪告知函查询,删除招标文件中关于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要求。 2.投标人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格式自拟)

维修许可证

投标人须提供《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复印件。

4.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5.供应商报名期限: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19 08 06起至2019 08 09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漳平市景弘路48号恒峰大厦5503室)购买招标文件,每份招标文件300元,如需邮寄另加邮寄费50元(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如以转账方式报名的须附上汇款凭证,未提供不给予受理。未购买或逾期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5.2谈判时间及地点: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漳平市景弘路48号恒峰大厦5503室);2019 0812日 上09  00 (北京时间),(招标人将在截止时间前半个小时开始签收投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或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提出质疑:对招标文件质疑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中标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澄清,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7.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自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采购人:漳平市公安局

   址:福建省漳平市江滨路80

 联系人:傅先生

联系方法:13850684135

 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址:漳平市景弘路48号恒峰大厦5503 

联系人:小陈

 联系方法:0597-7699866

                                       

                                                                           漳平市公安局

                                                                      日期:201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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