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107-0500-2026-00010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漳平市公安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5-28
  • 内容概述: 中共漳平市公安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中共漳平市公安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6-05-28 10:09

  根据龙岩市委的统一部署,2025年8月5日至9月4日,龙岩市委县级交叉巡察七组对漳平市公安局党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26年2月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漳平市公安局党委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标准、最有力的举措全面扛起整改主体责任。2026年2月2日巡察反馈会后,漳平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肖秉康同志立即主持召开党委(扩大)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传达落实巡察组反馈意见和市委要求,逐条逐项分析研究,统一思想认识,深刻反思警醒。及时成立由肖秉康同志任组长,党委副书记、政委刘彦杰同志及其他党委委员任副组长,局属各室所队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情报指挥中心,统筹推进整改工作。对照巡察反馈的5个方面突出问题,制定《关于落实龙岩市委县级交叉巡察七组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分解方案》,细化53项具体整改措施,建立“问题、任务、责任”三张清单,明确整改内容、责任主体、整改时限和具体措施,实行台账式管理、销号制落实。集中整改期间,先后召开4次党委会、5次专题调度会研究推进巡察整改工作,2026年2月27日召开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逐人对照检查、主动认领责任,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当下改”与“长远立”相结合,把整改落实与建章立制紧密结合,举一反三堵塞制度漏洞,目前已制定修订制度机制6项。

  党委书记肖秉康同志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部署和制定整改方案,协调破解执法规范化建设、涉案财物管理等重点难点问题,先后约谈进展缓慢单位主要负责人4人次。2026年2月27日带头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对照检查,主动认领整改问题9项。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逐条认领问题、深挖思想根源,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决策部署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推动整改工作走深走实。

  二、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一)落实上轮巡察整改责任和成果运用不到位方面

  1.关于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深化“三个规定”落实。2025年8月12日,我局立行立改,组织全局补报2022年以来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相关情况,共记录报告相关情况61起,均为正常履职中的合规记录。同时,将“三个规定”纳入党委中心组、周二晚上政治理论学习及政治轮训内容,在市公安局钉钉工作群发送提醒短信5条。实行“双人复核”制度,“三个规定”月报表由案件主办民警填报后,经部门主要负责人二次核查,并签字背书,留本单位存档备查。二是优化交管业务服务。利用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引导群众依托“12123”“e龙岩”“福建交通罚没”等APP线上办理业务,截至2026年3月31日共线上办理车管业务1645起、处理交通违法行为6418起。在车驾管服务大厅、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均设立咨询导办台,各配备1名导办人员,引导群众快速办理业务,有效减少排队等候时间。三是更新自助服务设备。2025年11月12日重新购买自助填表机,12月5日正式投入使用,并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按照漳平市委、市政府要求,需对漳平籍申请人办理出入境证件(包含港澳通行证的签注)人员实行实质性审查,暂不宜使用自助签注机,改为增设港澳台签注业务“人工快签专窗”,从而满足群众需求,今后将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

  2.关于未建立整改长效机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纠正拆案并强化监督。2024年4月10日,我局已撤销漳平市吾祠乡凤山村柯某某非法狩猎案多立的5个案件。2026年2月,对2024年以来所办47起案件进行复盘,未发现拆案问题。由法制大队实时跟踪2025年9月以来所立案件23起,全部如实立案。二是规范评优评先审核制度。经复核,2022年9月张某某被龙岩市委、市政府给予个人嘉奖,未向我局征求意见。次年3月受到记三等功,实际审核时间为2023年9月,已超出责任追究的影响期限,表彰符合相关规定。2025年8月以来累计组织及配合上级单位开展联审18次,涉及人员213人次,全程严格把关,确保表彰对象条件合格。对照上级政策文件和工作要求,梳理出《中共漳平市公安局委员会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工作责任制度》以及上级单位关于表彰奖励工作审查的相关规定4,确保表彰奖励政策依据清晰、审查标准统一、执行程序规范。

  (二)贯彻落实政治建警要求不够有力,促进新时代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有差距方面

  1.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不够扎实的问题

  (1)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工作存在短板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扭转反诈不利局面。根据国务院“131”机制办2025年第三季度通报,漳平市反诈综合排名位列全国20名(负向)之后。2026年1月至3月,共接报涉诈警情8起、同比下降81.4%。紧急预警见面劝阻率92%,成功劝阻60余起、止损122.4万元。结合“五进”宣传,累计发放宣传材料10万余份,召开专题会100场次。二是攻坚劝返“金主”到案。对25名未到案“金主”实行“双挂钩”推进机制,成立“一对一”劝返专班,已劝返抓获3名;继续摸排疑似漳平籍“金主”249名。三是全力提升破案率。因跨境执法协作受限、县级技术限制等原因,电诈案件破案难度大。今后,我局将持续加大分析研判力度,最大限度提升破案率。巡察反馈后,我市共立诈骗案20起,破案15起,破案率75%,高于同期龙岩市破案率71.74%;2025年,我市涉诈案件百案抓获数排名龙岩市第二名。

  (2)守护绿水青山主动性不够强

  整改情况:未完成整改。一是建立林业行刑衔接机制。2025年11月26日,与林业局联合制定《漳平市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根据风险等级前置警力,实现即时通报、同步参与现场勘查和证据固定。机制运行后,共对接林业部门涉林案件线索1件。二是加强案件侦查打击力度。巡察期间,我局对2022年新桥派出所办理的2起盗伐案开展证据补充侦查。其中“新桥村南埔坑山场林木盗伐案”,2025年8月制作证人王某某询问笔录,2026年4月9日对嫌疑人陈某某进行第二次询问并带其到现场勘查指认,4月10日对证人陈某某进行询问,因砍伐数量未达到追究刑事责任标准,依法移交林业行政执法部门处罚。“吾祠乡陈地村九十坵山场林木盗伐案”再次通过多途径开展侦查,均无法明确该山场砍伐林木的嫌疑对象。下一步我局将加大摸排力度,查清犯罪事实。今后,办理涉生态领域案件时,加强专业警种业务指导,确保证据收集全面,依法公正处理。

  (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控不够严实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打击重点领域案件。2025年立盗窃刑事案件37起、同比下降63.7%,破案率97.3%。2025年立涉黄刑事案件1起、行政案件38起,案件总数同比下降57.1%。随着每年新增查处人员,在册吸毒人数只增不减。2026年以来运用污水监测技术完成重点区域监测14批次,查处吸毒人员4人次,破获涉毒案件1起,打击质效逐步回升。二是整治交通安全隐患。2025年下半年死亡人数环比下降80%、受伤人数环比下降92.31%,全年死亡人数同比持平、受伤人数同比下降7.32%,未发生一次死亡2人及以上交通事故;2026年1月至4月死亡2人,同比下降60%,受伤9人,同比下降25%。积极开展为民办实事项目“好差评”活动,持续强化服务管理,稳步提高群众办事满意度与好评率,目前龙岩市道安办暂未公布2025年结果。桂林街道于2026年1月19日正式摘牌。三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2025年全市共接报涉在校生电诈警情22起,同比下降18.51%。2025年9月至2026年4月,涉生涉校警情225起、环比前八个月下降9%。2025年9月以来开展“法治进校园”宣传讲座256场次,组织严重不良未成年人社会观护5人次、专门矫治教育11人。与学校、教育局会商4次,推送《公安提示函》2份。

  2.关于防范化解风险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规范枪弹库管理。由枪管办牵头每季度对所有配枪单位枪弹库(室、柜)进行全面排查,2025年9月以来共检查4次,针对发现问题责令立即整改到位。2025年12月31日完成智能枪弹库采购工作,并将设备配发至各相关业务部门。2025年9月1日建立“人员出入枪弹库登记簿”,落实人员出入枪弹库如实登记的管理规定。按照管理规定,将所有枪支统一发至各配枪部门,由其依规履行自行保管职责。二是严格执行监管制度。2026年2月19日,由分管局领导对2022年以来上级通报或发现巡控岗位脱岗、未履职的黄某某、柯某某等7人进行批评教育。同时调整轮班制度,规范记录巡查发现的情况,避免再次出现未按规定履职的问题。2026年1月至4月,已开展清监综合安全大检查7次,及时发现并清除违禁品119个。三是提升全警保密意识。2025年1月17日,局党委对交警大队民警陈某某、李某某给予批评教育。2026年1月13日、4月17日组织开展综合督导检查,全面排查全局民辅警使用网络、存储设备等情况。结合“枪酒密”专项教育整顿活动,2026年1月27日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保密工作;2026年4月9日召开保密集中学习会议,组织在家局领导和各室所队长学习全市公安机关保密工作会议精神。今后,我局将持续推动全警树立保密安全意识、养成保密行为习惯,营造处处见保密的浓厚氛围。

  3.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欠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2023年度交警大队等7个党支部、2024年度禁毒大队等7个党支部已于2026年2月12日重新撰写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报告。经自查2025年述职评议报告,发现森警、刑侦两个支部存在类似问题,已于2026年2月12日重新撰写,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内容。二是开展质效评价检查。2025年,重新制定意识形态工作督导清单,于2026年3月30日至31日开展落实情况检查并进行质效评价。2026年3月19日,组织召开基层党务工作培训会,围绕基层党组织设置规范、“三会一课”落实、发展党员流程、意识形态等内容进行讲解。今后,将持续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

  4.关于警务保障不到位,制约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足额发放拖欠款项。截至2026年4月17日,我局已完成支付截至2025年8月应付未付的辅警薪资、民辅警加班补贴、差旅费等金额2395万元(实际支付金额2470.54万元),同时又支付辅警员工资、绩效和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基础性绩效共计1244.61万元。二是健全经费保障长效机制。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支持,落实县级公安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优化支出结构,强化内部财务管理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扛得不牢,队伍作风建设基础薄弱方面

  1.关于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强化日常监督管理。2025年9月以来,督审大队组织不定期抽查民警“八小时”以外活动,截至2026年4月16日,共组织开展酒精测试和召警9次,测试民辅警337人次,未发现违规饮酒现象。逢重要节假日,在市公安局钉钉工作群发送提醒短信6条。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集中教育整顿活动,落实所队长对全体民警全覆盖家访,参观廉政教育基地1次。2025年10月27日,对违规经商人员张某某、廖某某进行批评教育。二是规范谈心谈话制度。2025年8月以来,我局累计开展谈心谈话2轮次共计700余人次,全部结合不同对象岗位实际、思想状况和现实表现制定不同谈话内容。2026年2月5日、4月20日,通过电话及内网通下发通知,要求各单位杜绝内容雷同、流于形式。今后,我局将结合每半年综合督导,检查谈心谈话内容是否有针对性与实效性。

  2.关于监督责任未做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制定专题会商制度。2026年2月,我局与驻局纪检监察组共同制定专题会商制度,明确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商会,遇重要事项随时会商,共商政治生态研判、廉洁风险防控、监督执纪等核心工作。二是严格执纪问责。民警陈某某的违纪问题已移送驻局纪检监察组处置。民警林某某、蓝某某的违纪问题,经驻局纪检监察组和机关纪委进一步调查核实,认为其违纪行为不影响其所办理案件的定罪量刑,且此前已受到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置,2026年4月16日经局党委会研究,决定不再将其违纪问题线索移送目前所在单位进一步处理。今后,将严格执纪问责,坚决杜绝以谈话提醒、书面检查代替党纪政务处分。

  3.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纠治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整改。一是纠治制度空转问题。经核查,《漳平市公安局涉案财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规定每半年召开“联席会议”,2025年9月9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慧敏带队到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召开联席会议。2026年4月29日,市委政法委在市政府二楼召开联席会议。经研究,我局决定废止《漳平市公安局关于常态化排查检视问题严密防控内部风险的实施方案》,将其“排查检视工作”与队伍风险隐患排查统筹融合,2025年8月以来累计开展排查8次,制定处置方案13份。二是整顿马虎了事作风。2019年9月27日为被错误注销户口人员恢复户口,2022年3月23日、24日驻局纪检监察组分别对辅警卢某某进行诫勉谈话、对民警张某某进行批评教育,2026年2月以来对221名死亡注销登记信息提前进行核实。2024年接龙岩市局通报后,我局责令张某某、刘某某等4名社区民警作出书面检查,2024年2月4日和2月19日分别组织4名社区民警及所在派出所所长召开座谈会和集体谈话提醒,取消2024年度评先评优资格。2026年以来,治安大队抽查各派出所入户访查400余条,派出所自查320余条,实地访查15人次,发现入户访查质量问题1个(桂林所),当场督促完成整改。三是提升办案质效。陆某某涉嫌强奸幼女案,因被害人拒绝配合调查申请延长立案期限,并在规定时间内已立案;陈某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因需要补充的证据材料较多,经与检察院协调在审查起诉期限内移送起诉;代某某从事六合彩买卖行为发生在2008年至2010年9月,2016年5月17日我局对代某某开设赌场案立案侦查时可能达到开设赌场罪情节严重的情形(法定最高刑为十年有期徒刑),经过立案后侦查,现有证据仅能证实代某某涉嫌非法经营罪(法定最高刑为五年有期徒刑),已超过5年追诉时效,2023年9月14日撤案。依托执法监督全息平台期限预警提示功能,案件受案后未立案会在规定时限内预警,减少超期立案问题。2025年9月至2026年4月,执法监督全息平台共触发蓝色预警632条、黄色41条、红色8条,全部整改到位。四是规范立案管理。龙某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案发案于2022年10月28日,10月31日立案,符合受理后三日内立案的规定,同时11月1日对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符合立案后及时采取强制措施的规定;阙某某车辆财物被盗案于2023年10月30日立案,立案时受害人陈述车内有现金被盗,立案后发现不符合立案标准,于2023年11月1日撤案并在2023年11月13日转行政处罚,符合一个月内办理行政案件期限。结合“每案必评”日清月结制度,法制员每日网上巡查受立案情况,法制民警每月考评,截至2026年4月30日,发现执法问题1504个,已整改1375个,未整改问题将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确保受立案规范。五是落实失职失责倒查。通过分析研判7名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轨迹,2025年8月18日抓获1人,疑似在境外人员5人,下落不明人员1人。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分析研判,尽快抓获其余人员。2026年1月12日和14日,由驻局纪检监察组、机关纪委分别对李某某、凌某某等6人进行谈话提醒。2026年4月17日组织召开专题培训会议,学习《福建省重点人员管控工作办法》和《社区警务工作规范》,规范落实人员管控。2025年6月26日至27日相关派出所已将刘某某、洪某某等6人全部列为法定不准出境人员。2025年12月26日,由机关纪委对桂林所辅警张某某给予记过处分。今后,每月月初将发通知督促各派出所及办案单位及时上报执行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刑罚人员,并列为法定不准出境人员。

  4.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较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清退无公函接待支出。2026年2月13日,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清退2023年7月10日一行3人无公函接待支出328元至我局基本户。通过自查2022年以来无公函接待支出15笔6395.35元,于2026年4月17日全部完成清退。2024年3月25日重新修订《漳平市公安局公务接待工作管理规定》,截至目前不存在用“介绍信”代替“接待函”的情况。二是严肃处理违纪人员。2026年1月31日,漳平市纪委监委给予桂林派出所原所长游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所得,并给予行政撤职处分、降为四级警长。朱某某违纪问题线索已移送漳平市纪委监委处置。2026年4月9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暨反腐败工作会议,对新一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研究部署。

  5.关于内控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整改。一是分类清理长期挂账暂扣款。针对已结案件未处理款项226笔共计297.56万元,截至2026年4月23日,我局已没收国库或发还当事人和被害人的已结案件未处理暂扣款项36笔34.58万元。2025年检察院在侦案件和法院判决未生效案件暂扣款项28笔102.39万元,待检察院移送起诉、法院判决生效后按规定处理。对于无受害人或信息不全等不可抗力原因,拟公告后上缴国库处理162笔160.59万元,已收集并提交党委会研究,于2026年4月1日起在《闽西日报》中统一对外公告(公告期6个月)。二是全面清退取保候审保证金。截至2026年4月23日,已全部清退超过3年未处理取保候审保证金111笔34.7万元。2025年9月至2026年4月,再次清理应退未退取保候审保证金198笔。三是逐步清退交通事故担保金。通过系统查档、电话短信、上门走访等方式主动联系当事人,截至2026年4月16日,已清退交通事故担保金5笔188.8万元,剩余未退担保金涉及58起案件11.5万元还在办理中。对确实因当事人失联无法直接退还的款项,下一步将按照规定采取公告方式处理。四是堵塞工程项目管理漏洞。2023年10月27日,我局将监控盲区补点建设服务采购项目交由第三方代理机构进行代理招标,11月13日完成招投标工作,中标金额1146000元。为节省8%工程款,未请专业可研、监理、检测、验收正规第三方公司。2026年2月26日委托优测公司全面重新验收,根据委托公司出具报告,已补装电源防雷器12个,核减手孔井40个、排插50个,退回虚报工程量款16495元。今后,我局将健全前端市场调研制度,要求采购前完成不少于3家供应商比价分析。

  (四)推动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不够扎实,践行人民公安为人民初心使命有欠缺方面

  1.关于办案程序监督管理不严,程序违法或不规范问题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全面整改检查问题。省委政法委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检查中,涉及我局的401件问题案件,已全部完成整改。其中,戴某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于2023年2月17日移送审查起诉;2023年9月25日,犯罪嫌疑人马某到案后,经办民警多次电话联系其亲属前来领回马某的随身物品,但其家属均以人在外地、路途遥远、事务繁忙等原因拒绝前来我局认领,该随身物品遂由公安机关代为保管。2025年8月28日,我局民警前往福建省女子监狱,就随身物品发放问题专门提审罪犯马某,其表示继续放在公安机关代为保管,待其本人刑满释放后再来领回;罗某某涉嫌诈骗案,侦查办案总期限未超期,已移送起诉,2026年1月提请省高院复核。二是定期研判个案质量。2025年9月至2026年4月,法制大队共抽取全局行政、刑事案件157起进行考评,发现问题691个,已完成整改650个,剩余41个问题将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2026年3月26日,组织召开2026年第一季度检警联席会议,会签《关于常态化开展刑事案件“挂案清理”的工作办法》《关于加强刑事案件受理衔接工作办法(试行)》文件2份。三是强化执法办案培训。2026年1月19日,召开全局2026年第一期法治大讲堂,专题培训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由法制大队讲解,全局法制员及办案民警参加。

  2.关于办案审查把关不严,案件质量问题频现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及时整改错误问题。陈某、叶某、李某等人盗窃摩托车案,文书填写不规范问题已整改;邓某某涉嫌诈骗案,2023年5月6日执行逮捕;易某某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案,2022年8月2日受立案,8月16日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二日。二是落实执法监督机制。按时上报“日研判、周调度”报告,2025年9月至2026年4月共参加或召开月通报工作会6次、检警联席会2次。是加强案件审核把关。2026年1月30日,我局重新选任法制员22名,积极开展所在单位执法检查工作,落实“每案必评”,及时发现纠正执法问题。2025年9月至2026年4月,法制大队共集体议案研究重大疑难案件104起,并对2026年以前的170余份集体议案意见表进行归档保存。

  3.关于司法为民理念有偏差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组织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权益法规。2025年12月18日,卢某某、肖某等未成年人聚众斗殴案已终止侦查,因法定代理人无法到场,依法通知司法局工作人员陪同审讯。2025年11月11日,我局组织学习《涉未成年人警情处置指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特别程序规定。是全面保护女性被害人权益。经查询执法办案系统扫描材料,陈某某强奸、猥亵案询问未成年人女被害人笔录中有女性工作人员签字。我局执法办案中心每日安排1名女辅警参与24小时值班,确保询问女性被害人时,有1名女性工作人员在场。2025年9月至2026年4月办理涉未成年人性侵类案件9起,其中落实“一站式”询问机制6起,法定代理人或合适成年人到场8起,女性工作人员陪同9起,讯问同步录音录像9起,未落实的2起已在个案质量考评中扣分并全局通报。是落实拘役罪犯权利告知。2025年9月以来,看守所对照《看守所执法细则(2025版)》,对所有在押犯罪嫌疑人书面告知权利义务,对20名拘役刑罪犯口头告知回家探视权利,目前无人提交申请。

  4.关于行刑衔接不够顺畅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审查撤案未及时移送原因。经审查,2025年8月20日我局及时将吴某某等人涉嫌非法经营犯罪案卷退回市农业农村局,2026年1月26日市检察院下发监督立案通知书,2026年2月2日我局根据实际案情重新立案侦查,待查证后移送市检察院起诉;陈某某涉嫌生产有毒有害食品案因没有犯罪事实无需处罚,故无需移送市农业农村局进行处罚,2025年8月20日送达撤案决定书至市农业农村局备案。二是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协作。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我局在办理“新桥村南埔坑山场被盗伐案”过程中发现线索1条,因达不到刑事立案标准,已移交市城综局作行政处罚。今后,我局将加强对提请撤案文书案件的跟踪管理,及时移送相关行政部门依法处理。

  (五)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深入,锻造高素质过硬公安队伍不够有力方面

  1.关于党建根基不牢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汇编案例组织警示教育。已汇编近年来我市公安机关民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例。2026年3月5日上午,组织局班子成员、室所队长观看警示教育片《不断擦亮廉洁龙岩金色名片》;2026年3月6日上午及4月10日上午,分别组织机关各支部书记及纪委委员观看警示教育片《一步不停歇、半步不退让》第一集及第二集。二是规范三重一大决策规则。对2022年以来巡特警反恐大队训练基地改造修缮工程等9个项目的部分重要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核实,逐一建立台账。2025年10月12日修订《漳平市公安局党委议事规则》,明确“三重一大”事项的具体范围和上会标准,确保所有重大项目、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严格按程序提交党委会研究决定。三是积极争创“枫桥派出所”。持续组织开展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活动,成立由“一把手”担任组长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2025年9月30日,组织西园派出所等到石狮市蚶江派出所、锦尚派出所政和园警务室参观学习好的经验做法。2026年在全面创建、逐级推荐的基础上,重点推荐菁城派出所参加国优、省优创建活动。2025年,我局在龙岩市局“五亮五比”活动中被评为“质效较好单位”。四是严肃支部组织生活。对2023年以来存在未按要求开展党员大会、主题党日活动、局领导干部未定期为基层党员上党课等情况进行梳理,2026年2月9日约谈督审大队等10个党支部负责人,并要求按“三会一课”等要求进行落实。2026年3月19日,组织召开基层党务工作培训会,围绕基层党组织设置规范、“三会一课”落实、发展党员流程、意识形态等内容进行讲解。2026年1月至3月,对各支部进行全覆盖检查,均能按要求开展工作。今后,我局将持续跟踪整改成效,强化日常督导,确保“三会一课”等制度常态长效落实。

  2.关于选人用人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整改。一是规范外调流程,落实爱警暖警措施。2025年8月出台《漳平市公安局外调干部积分制管理办法》后,外调人员3人,同期相比大幅下降。2025年8月以来开展专项慰问活动421人次、集体2个,发放慰问金21.73万元;慰问因公受伤、住院民辅警8人次,发放慰问金3400元;申报重大疾病及病故抚恤补助2人次,发放补助金80000元。推动民辅警应休尽休,休假率达90%以上,每年定期安排体检和思想状况调研。二是调整超长任职岗位,建立轮岗交流机制。2026年3月10日,经局党委研究,免去张某某同志交管大队副大队长职务。分批次调整全局在同一股室(所队)任职超10年人员岗位,截至2026年4月24日,已调整11人,非关键岗位无需调整5人,技术岗无需调整3人,已退休1人,拟退休2人,剩余2人需由组织部重新任命。建立干部信息库和岗位需求清单,把轮岗经历作为干部提拔的重要条件之一。三是核查回避问题,建立考察全程纪实。经核实,2024年7月批次晋升中,晋升对象黄某某、张某某分别担任考察组组长,2023年10月批次晋升中,邓某某等6名晋升对象同时担任考察组成员,但未参与本人及所在单位测评及考核工作,未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回避管理相关规定。今后将严格规范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考核考察全流程回避审查机制,对存在亲属、利害关系的及时调整考察组成员。建立考察工作全程纪实制度,做到留痕存档,主动接受监督。

  (六)其他方面

  巡察期间,收到立行立改事项6件,已整改6件。

  1.关于2022年以来落实防止违反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不到位,三年来全局领导干部近乎“零报告”“零记录”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2025年8月以来,我局对全局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开展“三个规定”记录主动摸排,共记录报告相关情况61起,均为正常履职中的合规记录。

  2.关于存在拖欠辅警薪资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2025年8月27日,我局已完成2025年3月至6月的辅警员工资发放工作,有效缓解了我局拖欠辅警员工资的问题。

  3.关于有群众反映江滨路步行桥下噪音扰民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2025年8月14日,我局联合菁城街道、菁东社区干部到步行桥协调解决噪音扰民问题,将广场舞喇叭转向水利局方向,调低音响音量。同时到林某某家中走访沟通,其对民警的处置情况表示满意。

  4.关于在办理杨某某二次饮酒驾车案时,存在重要证据未及时收集导致案件久拖未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2025年8月14日,经我局民警多次摸排发现杨某某,并带回漳平市执法办案中心制作笔录,对其二次饮酒驾车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同日将违法行为人杨某某送往龙岩市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

  5.关于在办理犯罪嫌疑人马某、胡某涉嫌诈骗罪一案中,存在未及时归还犯罪嫌疑人马某未涉案的二部手机和一枚戒指的问题,且在漳平市人民检察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后仍未整改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2025年8月28日,我局民警前往福建省女子监狱,就随身物品发放问题专门提审罪犯马某。提审时,罪犯马某确认3个随身物品无误后,对我局代为保管表示感谢,再次表示继续放在公安机关代为保管,待其本人刑满释放后再来领回

  6.关于2025年8月25日巡察组赴拱桥派出所下沉调研,发现该所存在流动人口管理不完全、不及时,重点人口管理有漏洞,行政处罚决定书有缺项,值班登记表未登记信息等多个问题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2025年8月26日,拱桥派出所已在“福建省流动人口平台”完成信息更正补录,确保账实相符。对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2名重点人员,已撤管并在纸质台账上同步更正。叶某某、林某某赌博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未填写执行方式和期限已补充填写完毕,附卷存档。对2025年3月22日至8月26日期间缺登的值班信息,已组织专人据接处警记录、执法记录仪影像等原始资料补录完毕,并由所长审核签字确认。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龙岩市委县级交叉巡察七组巡察漳平市公安局党委期间,共移交信访件5件。漳平市公安局党委依规依纪依法组织调查核实,截至2026年4月30日,已办结5件。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基本完成问题3个

  1.关于暂扣款长期挂账未处理的问题

  整改时限:2026年11月30日前

  下一步整改措施:2025年检察院在侦案件和法院判决未生效案件暂扣款项剩余28笔102.39万元,待检察院移送起诉、法院判决生效后按规定处理。对于无受害人或信息不全等不可抗力原因,拟公告后上缴国库处理162笔160.59万元,待公告期满后,将按规定上缴国库处理。

  2.关于交通事故担保金清退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时限:2026年11月30日前

  下一步整改措施:对确实因当事人失联无法直接退还担保金11.5万元,下一步将按照规定采取公告方式处理,公告期满后依法上缴国库。

  3.关于干部轮岗交流不够的问题

  整改时限:2026年6月30日前

  下一步整改措施:在同一股室(所队)任职超10年的人员,目前尚有2名未进行岗位调整,因该2名干部为科级干部,职务调整我局仅有建议权,需由组织部重新任命。目前我局正在全力推进中。

  (二)未完成问题2个

  1.关于守护绿水青山主动性不够强的问题

  整改时限:2026年12月31日并长期坚持

  下一步整改措施:由局领导包案,抽调森警、法制、刑侦骨干力量成立专案组,对缺失的重要证据列出清单,逐项落实侦查措施,尽快查清犯罪事实。

  2.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纠治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时限:2026年12月31日并长期坚持

  下一步整改措施:逐一明确责任单位、责任民警,依托“网上追逃+属地协作+情报研判”手段,制定差异化抓捕方案,尽快抓获剩余6名未到案犯罪嫌疑人。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7-3206517;通信地址:漳平市江滨路80号,邮政编码:364400;电子邮箱:zpgabgs@126.com。

  中共漳平市公安局委员会

  2026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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