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安委办〔2019〕28号
漳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国庆节前安全生产督促指导情况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全面推进我市节前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2019年9月29日~30日,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组成5个指导组,对全市16个乡镇(街道)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督促指导。现将督促指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见附件)通报给你们,请你们严格按照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五到位”要求,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认真落实整改,并于每月20日前将整改进展情况报送至市安办,直至全部完成整改。
联系人:陈平聪,联系电话:7538502,传真:7535806,电子邮箱:zpawh502@163.com
附件:督促指导发现问题清单
2019年10月11日
附件
督查发现问题隐患清单
1.永福镇:
△部分黄色隐患整改未明确整改期限,且主要负责人未亲自督办,隐患排查整治及销号台账不完善。
2.官田乡:
△部分安全隐患台账未闭环管理;
△部分黄色隐患主要负责人未亲自督办,未见黄色隐患整治及销号台账;
△未制定国庆期间的安全生产检查方案。
3.芦芝镇:
△部分安全隐患未分级管理。
4.溪南镇: △未及时调整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中石化溪南加油站卸油区2部35kg推车式干粉灭火器未及时更换药粉。 △漳平市溪南镇祥和烟花爆竹联合经营部在经营场所内设置电表、空气开关、插座和照明开关。
5.象湖镇:
△象湖中学隐患排查治理台账记录表填写不规范,整改闭环情况不详细,检查人员、复查人员未签字或仅1人签字;学生宿舍灭火器配备不足。 6.桂林街道:
△漳平山水大酒店水泵房漏水整改期限于2019年8月23日到期后仍未整改到位,未按照隐患整改“五落实”要求执行。
7.和平镇: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文件未及时更新;
△隐患排查力度不够,检查未发现黄色及以上隐患。
8.西园镇:
9.拱桥镇:
△未建立2019年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10.菁城街道:
△隐患排查力度不够,检查未发现黄色及以上隐患;
△城中村消防隐患排查力度不够,今年以来仅排查隐患2条。
11.吾祠乡:
△没有建立行业专项整治台帐;
△没有开展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12.灵地乡:
△没有下发行业专项整治文件;
△国庆节前安全检查,没有填写书面检查记录。
13.新桥镇:
△镇综合应急救援预案未及时更新。
14.南洋镇:
△截止9月29日尚未开展节前安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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