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507-0400-2019-00015
  • 备注/文号:漳安委办〔2019〕28号
  • 发布机构:漳平市应急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10-11
  • 内容概述: 漳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国庆节前安全生产督促指导情况的通报
漳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国庆节前安全生产督促指导情况的通报
时间:2019-10-11 10:36

漳安委201928

 

 

漳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国庆节前安全生产督促指导情况的通报

 

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全面推进我市节前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201992930日,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组成5个指导组全市16乡镇(街道)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督促指导。现将督促指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见附件)通报给你们,请你们严格按照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五到位”要求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认真落实整改,并于每月20日前将整改进展情况报送至市安办,直至全部完成整改。

联系人:陈平聪,联系电话:7538502,传真:7535806电子邮箱:zpawh502@163.com

 

附件:督促指导发现问题清单

 

 

 

漳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1011

 

 

 

 

 

 

 

 

 

 

 

 

 

 

附件

督查发现问题隐患清单

 

1.永福镇:

部分黄色隐患整改未明确整改期限,且主要负责人未亲自督办,隐患排查整治及销号台账不完善。

2.官田乡:

△部分安全隐患台账未闭环管理;

部分黄色隐患主要负责人未亲自督办,未见黄色隐患整治及销号台账;

△未制定国庆期间的安全生产检查方案。

3.芦芝镇:

△部分安全隐患未分级管理。

4.溪南镇:
△未及时调整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中石化溪南加油站卸油区235kg推车式干粉灭火器未及时更换药粉。
    △漳平市溪南镇祥和烟花爆竹联合经营部在经营场所内设置电表、空气开关、插座和照明开关。

5.象湖镇:

△象湖中学隐患排查治理台账记录表填写不规范,整改闭环情况不详细,检查人员、复查人员未签字或仅1人签字;学生宿舍灭火器配备不足。
    6.桂林街道:

△漳平山水大酒店水泵房漏水整改期限于2019823日到期后仍未整改到位,未按照隐患整改“五落实”要求执行。

7.和平镇: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文件未及时更新;

隐患排查力度不够,检查未发现黄色及以上隐患。

8.西园镇: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文件未及时更新;

隐患排查力度不够,检查未发现黄色及以上隐患。

9.拱桥镇:

未建立2019年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隐患排查力度不够,检查未发现黄色及以上隐患。

10.菁城街道:

隐患排查力度不够,检查未发现黄色及以上隐患;

中村消防隐患排查力度不够,今年以来仅排查隐患2条。

11.吾祠乡:

没有建立行业专项整治台帐;

没有开展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12.灵地乡:

没有下发行业专项整治文件;

国庆节前安全检查,没有填写书面检查记录。

13.新桥镇:

镇综合应急救援预案未及时更新。

14.南洋镇:

截止929日尚未开展节前安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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